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副高职称评审资料清单全解

发布时间:2025-08-22 16:19  浏览量:1

在河南,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中,副高职称评审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其评审资料准备繁杂且关键。为助力教师们顺利申报,以下为您呈现详细的资料清单。

一、基础身份与资质证明

1. 个人基础信息:准备如实填写的个人信息表,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务必保证信息准确无误,方便后续联系与信息核对。

2. 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需确保扫描清晰,正反两面在同一文档,文件命名为“身份证 - 姓名” 。若身份证有曾用名或信息变更,附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 照片:近期2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背景纯净,五官清晰,格式为JPEG,文件大小控制在20 - 200KB,以“姓名 - 证件照”命名 。

二、学历与资历证明

1. 学历学位材料: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2002年后毕业者) 。若学历为国外取得,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学历证书丢失的,由毕业院校开具学历证明(注明学历层次、专业、毕业时间,加盖学校公章和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并附上人事档案中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同时提供第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若第一学历与最高学历相同,注明情况即可 。

2. 现任职称材料:现任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确保证书上的姓名、专业、级别、评审通过时间等信息清晰可见 。若证书丢失,需上传在“河南职称网”“证书认证”栏查询到的截图;无法查询的,上传当年的任职文件及评审表 。现任职称聘任文件原件扫描件,明确聘任时间、聘任岗位等信息 。若聘任过程中有岗位变动、续聘等情况,一并提供相关文件,如岗位变动审批表、续聘通知等 。

3. 年度考核材料: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扫描件,若原件丢失,可上传当年年度考核文件原件 。考核登记表需有单位盖章、领导签字,完整呈现各年度考核结果、考核意见等内容 。按年份顺序整理,以清晰展示职业表现历程 。

三、继续教育证明

1. 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提供近5年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证明年均不少于90学时 。包括参加培训的结业证书、培训通知、学习记录截图、考试成绩等,需体现培训课程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单位、学时数等关键信息 。重点突出“新课程改革”“教育信息化2.0”等专题培训完成情况,整理时将相关专题培训材料单独归类,方便审核查阅 。

四、教育教学能力与经历证明

1. 教学工作量材料:学校出具的近5年教学工作量证明,详细列出每学期所授课程名称、授课班级、周课时数量、总课时数量等 。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确认,并提供课程表作为辅助证明材料,课程表需标注学期、学年、授课教师、课程名称、授课班级等信息 。

2. 教学效果评估材料:学生评教结果材料,如学生评教问卷统计结果、学生评价意见汇总等,体现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与反馈 。同事评价意见,由同年级、同学科教师出具,评价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学成果等方面 。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报告,包含学校对教师教学质量的综合评价、排名等信息 。

3. 育人工作材料:班主任工作证明,学校开具,注明担任班主任的起止时间、班级、所获班级荣誉等 。提供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按学期提供),体现班级管理思路、措施与成效 。班主任工作考核材料,包含考核结果、考核意见等,展示工作表现 。若有班主任相关获奖证书,如优秀班主任奖,提供原件扫描件 。若从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提供所带团队获县级以上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的证明材料,或本人获县级以上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

4. 素质教育材料: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材料,如活动方案、活动记录、学生成果展示、活动总结等,体现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的材料,包括课题立项书、研究过程记录、研究报告、成果评价等,展示对学生创新思维与研究能力的培养 。指导学生劳动教育的材料,如劳动课程设计、劳动实践活动照片、学生劳动成果展示等,体现对学生劳动素养的培育 。

5. 教研工作材料:参与课题研究的材料,从立项到结项的全过程文件,如立项申请书、批准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研究过程性材料(研究日志、调查问卷、访谈记录等)、中期报告、研究报告、结项(鉴定)证书或获奖证书等 。论文发表证明材料,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提供论文原件、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发表页和检索页照片 。检索可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主流数据库,或在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 。参与校本教材开发的材料,如校本教材编写大纲、教材内容、使用情况反馈等,展示对课程资源建设的贡献 。参加教学研讨活动的证明材料,如研讨活动通知、活动记录、个人发言材料、活动总结等,体现教学交流与专业成长 。

五、业绩成果证明

1. 优质课证明材料:城市学校教师提供讲授过的县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县二等奖或市三等奖以上等次)相关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优质课登记表、教案、比赛通知、评分表等 。农村学校教师提供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相关文件、教案等) 。按时间顺序整理,突出教学能力的提升与积累 。

2. 教书育人突出成绩材料: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所带班级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集体的,提供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评选文件、班级管理成果材料(班级获得的其他荣誉、学生成长记录等) 。本人获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的,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评选依据材料 。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成果报告、研究过程材料等 。农村学校教师获县二等奖以上的,提供相应材料 。承担学科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辅导教学(3年以上),作为第一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性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获县一等奖以上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辅导记录、学生参赛作品等 。幼儿园教师获幼儿园专业能力三项比赛市二等奖以上,特殊学校教师获特教园丁奖、手语盲文竞赛市二等奖以上,农村学校教师获县二等奖以上的,提供对应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受到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或被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授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的,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原件扫描件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表彰,市1次或县2次(农村学校教师受到县级以上相关表彰)的,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原件扫描件 。

3. 素质教育与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材料:主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或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组织观摩学习的,提供认可文件、观摩活动通知、活动总结、现场照片等材料 。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组织观摩学习的,提供校本课程教材、认可文件、观摩活动材料、学生学习成果反馈等 。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组织观摩学习的,提供社团章程、活动记录、认可文件、观摩活动材料等 。城市学校教师参与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的,提供课题研究全过程材料 。农村学校教师参与完成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的,提供相应材料 。

六、示范引领证明

1. 指导青年教师材料:经单位统一安排结对培养青年教师的证明文件,如师徒结对协议、指导计划等 。被指导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肯定的证明材料,如表彰文件、荣誉证书、成长评价报告等 。指导过程记录材料,包括听课记录、评课意见、教学研讨记录、指导心得等,体现对青年教师的具体指导内容与成效 。

2. 教育管理人员示范材料: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师专业发展、教育质量提升、发展素质教育、家庭教育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有突出作为的证明材料 。例如,学校在相关方面获得的荣誉称号、表彰文件;改革措施的实施方案、实施过程记录、成效评估报告;课程建设成果展示材料,如校本课程开发资料、课程实施效果反馈;教师专业发展提升的数据统计,如教师获奖情况、职称晋升情况;教育质量提升的数据对比,如学生成绩进步情况、升学率提高情况;发展素质教育的活动记录与成果展示;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与家长反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记录与学生心理状况改善报告 。形成的特色经验总结材料,以及在同类学校中位居前列的排名证明、对比分析报告等 。

3. 教研人员示范材料: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指导教学的计划方案、调研记录、指导意见等材料,体现研究深度和个人业务特色 。在本地区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证明材料,如受邀参加学术会议的邀请函、会议发言记录、学术论文引用情况报告 。所指导的2所基层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明显,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肯定的证明材料,如学校教学质量提升的数据对比、学生成绩进步情况分析、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文件或认可证明 。 教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材料,如成果推广方案、推广范围说明、应用学校的反馈评价等 。

七、其他辅助证明

1. 支教或乡村任教证明:城镇学校教师提供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支教证明,注明支教学校名称、支教时间、任教学科等信息 。从教以来的乡村学校任教证明,由所在乡村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明确任教时间、任教学校、教学工作表现等 。

2. 民办学校教师补充材料:民办中小学教师提供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证明学校合法办学资质 。学校办学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体现学校教学资质与许可范围 。

3. 公示与诚信材料:所在学校(单位)提供的公示证明材料,证明申报材料在单位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无异议 。公示材料包括公示通知、公示内容、公示照片、公示结果说明等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由申报人本人签字,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若发现材料造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职业风险 。

4. 审核记录表:各学校(单位)审核申报材料时填写的《职称材料审核记录表》,如实记录审核项目、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字、审核时间等信息 。确保审核过程规范、透明,责任明确 。

在准备申报材料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类、编号、装订 。所有上传材料需为原件扫描件,格式为PDF,文件大小符合规定,命名规范 。注意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提前做好准备,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申报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