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补贴1万元,这个利好政策和你有关→
发布时间:2025-09-17 08:48 浏览量:1
在广西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
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民
按每套1万元给予补贴
近日,小轩从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促消费、稳市场、惠民生”,推动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治区决定自2025年9月15日起开展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活动。通过政府补贴降低购房成本,助力群众安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截图
如何申请?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快和小轩一起看看吧!
一、补贴时间
自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均含当日)。如补贴活动截止时间前(即2025年10月31日前)自治区补贴资金总额度(1.2亿元)使用完毕,则活动即时停止。
二、补贴对象
(一)对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在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为首套、二套住宅的购房人或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的购房人给予购房补贴。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或车位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中记载的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首次登记备案时间和缴纳契税时间均需在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均含当日)。
(二)2025年9月15日前(不含当日)已完成网签或者备案,补贴活动开始后撤销网签或者备案,重新网签备案的购房人,不列入本次补贴范围。
(三)购房补贴申请主体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补贴标准
(一)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按每套1万元予以补贴,每套住宅可享受1次补贴,每个购房人可享受1次补贴。
(二)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的购房人:购买的新建商品房车位按每个1000元予以补贴,每个车位可享受1次补贴,每个购房人可享受1次补贴。
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以其中1名购房人作为申请主体申请购房补贴即可。同一购房人购买商品住宅补贴和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补贴不冲突,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请。
四、申请方式
(一)在云闪付APP上进行线上申请,购房人通过手机下载云闪付APP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18时止。审核通过名额已满或申请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的申请材料,此前已提交申请材料的购房人不可再修改或补充提交申请材料。
(二)购房补贴由购房人通过本人的手机云闪付APP账号申请,不允许委托或代人申请。
(三)申请材料包括:
1.购房人身份证正面、反面照片。
2.购房人本人银行卡借记卡(I类账户)带卡号面照片。
3.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
4.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契税《税收完税证明》。
(四)各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业务窗口或综合窗口提供现场咨询服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五、资料审核
(一)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各市、县(市、区)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各市、县(市、区)在8个工作日内按照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购房人在申请时填报的银行卡借记卡账户,同步推送短信提醒。未通过审核的,注明原因后通过云闪付APP退回,购房人需重新修改和提交申请材料。
(二)未通过审核的材料退回后,请购房人尽快修改,以免因修改不及时造成补贴资金额度用完后无法提交修改材料或无法发放补贴。
(三)购房人应确认填报的银行卡借记卡姓名、账户正确,状态正常。因购房人个人原因或提供的银行卡原因导致补贴资金入账失败,责任由购房人负责,并视为放弃申请补贴。
(四)本次补贴资金先到先得,额度用完即止。当剩余补贴资金总额度不足1万元时仅支持补贴车位。云闪付APP申请界面将实时更新审核通过情况和剩余补贴资金总额度,补贴金额用尽或申请时间结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材料。补贴资金使用完毕,由主办方及时发布公告终止补贴。若补贴终止公告发出前提交的补贴申请总金额超过补贴资金预算总金额,以申请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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