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丹凤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服务收费执行新标准
发布时间:2025-09-24 18:42 浏览量:3
丹凤县鸿顺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执行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服务收费新标准的通告。按照丹凤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丹凤县城区机动车占道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丹发改发〔2025〕26号)规定,自2025年10月1日起,丹凤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服务收费执行新标准,具体如下:
一、收费范围及区域划分
收费范围:收费范围按路段划分为一类区和二类区。
一类区:北新街、凤麓南北路、车站路、广场南北路、紫阳宫路、迎宾路。
二类区:环东路、龙驹大街、体育路、江滨北路、龙驹大街至龙居桥北口、锦悦酒店至江滨北路。
二、收费时段及标准
收费时段:8:00-20:00。实行按次计时收费。其余时段为免费时段。具体标准如下:
一类区:按照每泊位首小时2元计费,30分钟及以内不收费,30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收费2元。之后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每30分钟收费1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8:00-20:00连续停车最高收费18元。
二类区:按照每泊位首小时2元计费,30分钟及以内不收费,30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收费2元。之后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每30分钟收费0.8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8:00-20:00连续停车最高收费15元。
三、优惠减免政策
1.政府举办的大型活动,在划出的临时停车区域内免收停车服务费;
2.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卫生救护、救灾抢险、环卫、医疗废弃物转运、市政设施维护、应急抢险、殡葬以及喷有统一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3.持有效证件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的无障碍停车位,应向残疾人免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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