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30 05:53 浏览量:1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5年9月29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鉴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此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以确保公司治理体系的完整性与合规性。?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2.0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1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1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1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2.1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的议案》。
2.1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2.1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2.1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2.1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2.2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2.2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2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2.2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2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2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2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中2.01至2.09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各治理制度文件。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0月21日(星期二)下午2: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特别提示: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1.00、2.01、2.02需经本次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7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30一17:00)。
2、登记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5345;传真号码:0663-291801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
(2)联系人:赵淑昂 电子邮箱:422547375@qq.com
(3)电 话:0663-2912816 传 真:0663-2918011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5。
2、投票简称:佳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人/本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本人意见对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495 股票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职尽责。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监事自动解任。
二、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主要如下:
1、删除《公司章程》之“第七章 监事会”的内容,以及《公司章程》中其他有关“监事会”“监事”的描述,《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条款中仅删除“监事会”或“监事”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范要求作适应性修订,例如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股票” 修订为“股份” ,半数以上”的文字表述调整为“过半数”等。条款中仅作此调整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其他主要修订内容详见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