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这样缴纳社保无效,缴20年也没用……
发布时间:2025-09-30 11:40 浏览量:1
截止目前,已有多地发布通知,公布了2025年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保已成为我们每个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是实践中,一部分参保者缴纳社保费用,可能是无效参保,具体怎么回事呢?赶紧和鱼小保一起来看看~
社保联网后
这样缴纳社保,无效
9月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省级统筹则有助于促进不同区域间的政策统一和保障待遇的提高,平衡区域间的待遇差异。
随着养老保险接入全国系统,医保省级统筹的开展,大家需要注意,千万不要重复参保!
早在2020年,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提到有序清理重复参保。
什么是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
举个��:
如果一个来厦门工作的参保人在厦门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又在老家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就是属于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应该如何处理?
可以退费吗
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制度内重复参保
1、在校学生在户籍地和学籍地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则只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2、参保人在两地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应由本人确认保留常驻地的城乡居民医保。
3、在职职工在两地同时参加职工医保的,由用人单位依法如实确认参保人就业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由参保人本人在规定时限内终止重复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4、在A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保,又在B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保,应由本人确认保留一地医保待遇,停止另一地的医保关系。
5、在A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保,又在B地因入职新单位参加了当地职工医保的,应由用人单位依法如实确认就业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6、在两地都办理了医保退休,应由本人确认保留一地医保退休待遇,停止另一地的医保关系。
7、在A地办理了医保退休后,又在B地继续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应暂停在职职工医保关系,保留职工医保退休关系。
跨制度重复参保
1、参保人同时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则保留职工医保。
2、在A地办理了职工医保退休后,又在B地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应暂停城乡居民医保关系,保留职工医保退休关系。
重复参保后可以退费吗?
参保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如何查询自己有没有重复缴纳医保?
这里以广东省为例,给大家演示一下如何查询自己是否重复缴纳了医保:
1.进入“粤医保”小程序。
2.选择需要查询的参保地,点击“参保情况”即可进行查询。
2025年起这几类人参保无效!
第一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社保已缴满15年以上的人
我国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要缴纳社保满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很多人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为了多领养老金会持续缴纳社保。
这里提醒大家,如果你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且社保已经缴够15年,需要跟单位协商并办理延迟退休手续,才能继续缴纳社保。
第二类:退休返聘人员
顾名思义,返聘就是已经办理退休,在家领取养老金的人,但是由于其职业越老越吃香,被公司重新聘请,比如老师、科研人员、医生等等,像这种情况公司就不需要为他们缴社保。
不过实践中发现,有些用人单位存在这样的现象:部分员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用人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继续用工,按劳动关系处理。
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因地区而异,建议以当地劳动部门的说法为准。不过,在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是不需要给退休返聘人员缴社保的。
第三类:实习生
实习生是不用缴纳社保的,即便要缴纳,身份也是不符合的,实习生不属于“独立劳动人群”,不能和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等毕业之后再缴纳社保即可。
第四类:重复缴纳社保的人
重复参保一般分为两种情况:跨制度重复参保,即同时参加了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制度内重复参保,即同种保险但在不同地区重复参保。
如果您有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需求,可通过【际合人力资源】办理,平台提供社保/公积金缴纳、薪酬个税等服务,覆盖北京及全国300+城市,客服响应快,基数可选,增减员及时,进度可查,价格透明,结果官方可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