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300294)股东高特佳集团质押185.54万股 同时解除185.54万股司法冻结
发布时间:2025-10-22 19:20 浏览量:3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雅生物”,300294)10月2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特佳集团”)近日完成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司法冻结操作,涉及股份数量均为185.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高特佳集团质押185.54万股用于融资
公告显示,2025年10月21日,高特佳集团将其持有的博雅生物185.54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苏州诚河清洁设备有限公司,质押用途为融资。该部分股份占高特佳集团所持股份的3.25%,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高特佳集团否1,855,3693.25%0.37%否否2025年10月21日解除质押日苏州诚河清洁设备有限公司融资从累计质押情况来看,截至公告披露日,高特佳集团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博雅生物5845.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9%。其中,高特佳集团直接持股5704.96万股(占总股本11.31%),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融华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融华投资”)持股140.04万股(占总股本0.28%)。本次质押后,高特佳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增至3678.71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4.48%,占公司总股本的7.30%。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高特佳集团57,049,64011.31%34,931,76736,787,13664.48%7.30%融华投资1,400,4340.28%0000合计58,450,07411.59%34,931,76736,787,13664.48%7.30%同步解除185.54万股司法冻结 累计冻结比例降至0.15%
在质押操作的前一日(2025年10月20日),高特佳集团所持有的185.54万股博雅生物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该部分股份同样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持股比例3.25%、公司总股本0.37%,解除原因为“案件结案”,冻结执行人为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司法冻结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起始日到期日冻结申请人原因高特佳集团否1,855,3693.25%0.37%否2023年7月11日2025年10月20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案件结案解除冻结后,高特佳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累计司法冻结股份数量降至76.2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34%,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具体来看,高特佳集团直接持股中仍有三笔司法冻结未解除,分别为53.45万股(2023年5月15日冻结,2026年5月14日到期)、17.09万股(2024年10月8日冻结,2027年10月7日到期)及5.71万股(2024年10月10日冻结,2027年10月9日到期),均由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执行。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前司法冻结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后司法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高特佳集团57,049,64011.31%2,617,873762,5041.34%0.15%融华投资1,400,4340.28%0000合计58,450,07411.59%2,617,873762,5041.34%0.15%股东名称司法冻结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司法冻结日期解冻日期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高特佳集团534,5240.11%2023年5月15日2026年5月14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高特佳集团170,8970.03%2024年10月8日2027年10月7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高特佳集团57,0830.01%2024年10月10日2027年10月9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合计762,5040.15%无平仓风险 不影响公司经营及表决权委托
公告特别指出,截至披露日,高特佳集团上述质押及司法冻结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过户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无重大影响。同时,由于高特佳集团已将其持有的5704.9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1.31%)的表决权委托给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行使,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司法冻结操作不影响华润医药控股的表决权。
公司表示,后续若高特佳集团的股份质押或司法冻结事项出现重大变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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