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合计减持4.36万股占总股本0.0157%
发布时间:2025-10-29 17:41 浏览量:1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润丰股份”)10月2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沈婕、邢秉鹏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二人分别减持1.80万股、2.56万股,合计减持4.36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57%,减持股份来源均为股权激励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详情
公告显示,润丰股份于2025年8月7日披露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司总裁沈婕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8,033股(占当时总股本0.0065%);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邢秉鹏计划同期减持不超过25,584股(占当时总股本0.0092%)。
2025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二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上述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沈婕于2025年10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8,033股,减持均价75.44元/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65%;邢秉鹏同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5,58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92%。二人减持股份来源均为股权激励股份。
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本次减持完成后,沈婕、邢秉鹏的持股数量及比例均有所下降。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沈婕合计持有股份72,1300.0259%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0330.0065%有限售条件股份54,0970.0194%邢秉鹏合计持有股份102,3370.0368%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5840.0092%有限售条件股份76,7530.0276%注:上述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2,497,945股。
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公告指出,沈婕、邢秉鹏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减持数量未超过预披露计划,且已按规定完成预先披露。
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沈婕、邢秉鹏不属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润丰股份强调,二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本次减持后,沈婕仍持有公司5.41万股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总股本0.0194%;邢秉鹏持有7.68万股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总股本0.0276%。二人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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