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手记||“你不用申请我回避,我主动进行回避”

发布时间:2025-10-18 19:43  浏览量:1

我在《庭审制胜》一书中用一章来介绍启动回避程序的相关实操经验。但在书稿完成后,司法环境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比如庭审直播基本上停止了,回避的成功率大大降低,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回避效果。

任何经验都是来自实践,同时又要指导实践。在新的司法实践中,我依然认为启动回避程序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可以影响庭审进程以及裁判结果,做好回避的预案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在个案中是否启动回避程序需要评估,保持谨慎的态度。

譬如,在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重审一案中,就发生了一段回避。

下面是部分庭审片段:

当对方代理人发表的质证意见带有不正当性,我举手请求法庭予以制止,出现了突然情况。

审:因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现在休庭…

申代:我代理这个案子保持了足够的善意。在省高院听证期间,法官也是在提醒被申请人不要用刺激性的语言。

审:刚才被申请人代理人是在发表质证意见,申请人代理人举手说是被申请人代理人言语刺激,所以申请人本人才情绪激动。你在开庭时根本就不应当打断被申请人代理人发表意见。

申代:法庭有没有看到我的当事人一直情绪不好吗?我申请休庭,我和当事人商量一下是否申请主审法官回避。

审:现在休庭…

审:我主动进行回避。

在庭前,我做好充分的庭审准备,原则上不会启动回避程序,但庭审中遇见突发情况,我依然保持谨慎的态度。

曾经用回避制度来保障发问权,但有时尽最大努力依然不能实现发问的目的,比如被询问人不出庭,那么发问技巧就失效了。因此,我们有必要探索在不发问的情况下如何实现胜诉,这应当是在个案思考中的首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