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反杀案全网激辩:闯家打砸,挥刀护院,算不算正当防卫?
发布时间:2025-11-13 18:50 浏览量:1
文| 毒蜂
编辑| 毒蜂
——【·前言·】——
一条狗命,一条人命,两个破碎的家庭。
今年春节,山西长治一起因宠物纠纷引发的血案,彻底改写了两个家庭的命运。当邻居家的狗咬人反被摔死,当狗主人携亲属踹门闯入理论,当63岁的老人持刀反杀致一死多伤——法与情的天平,究竟该向哪边倾斜?
一切始于一场再普通不过的邻里纠纷。
今年1月30日下午,山西长治某村,申家儿子出门打水时,被邻居郭某某家拴在路边的狗咬伤。争执中,狗被摔死。
申家主动报警,狗主人赵某某拒绝派出所调解,矛盾就此埋下伏笔。
当晚7点多,赵某某与丈夫郭某某及其亲属多人,来到申家门外。
砸玻璃、踹大门、强闯入院——一场口角之争,瞬间升级为暴力冲突。
在混乱中,申家63岁的父亲申某某,被多人围堵在院落角落。情急之下,他抓起窗台上一把杀鱼刀,挥刺致郭某某重伤,送医不治身亡。另有三名闯入者受伤。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申某某以“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但其女儿坚称:“我父亲是正当防卫!”
法律意义上的“正当防卫”,必须同时满足五大条件:
· ✅ 存在真实不法侵害
· ✅ 侵害正在进行
· ✅ 有防卫意图
· ✅ 针对侵害人本人
· ✅ 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从目前信息看,郭家砸门闯入、实施打砸,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及不法侵害;申某某持刀目的在于抵御围殴,具备防卫意图。
然而,双方对“是否动手”各执一词:
申家出示诊断书,证明申某某鼻骨骨折、全身多处挫伤;
被害人家属却称“仅争吵,未动手”,全程仅十几秒。
此外,“持刀致一死多伤”是否超过必要限度,也成为认定正当防卫的关键难点。
案件细节曝光后,迅速引爆全网热议。
不过争论主要聚焦在这六个方面,精准地勾勒出舆论场的核心焦点,形成了完整的论证链条:
1. 法理分析派:逐条论证,逻辑严谨
“这是一起自卫,法院应该依法认定自卫的判决!
理由;
一、狗咬伤人家,是狗主人责任;
二、摔死狗,有被咬情节,而主动协商,被狗主人拒绝;
三、狗主人带领众人到人家家闹事,属于私闯民宅;
四、动手打人家,人家防卫是正当的!只能说防卫过当。
五、现在养狗的人中,太多不牵绳索,咬人事件层出不穷。要从法律角度,让养狗人增强安全意识!”
2. 责任划分派:是非分明,直指源头
“狗先咬人,摔狗是正当防卫,狗主闯入男子家(砸坏男子家门窗玻璃属于暴力私闯民宅)被反杀,男子是正当防卫,综合分析结果:男子无责,狗主全责。”
3. 执法实践派:引用普法,增强信度
“早有正式的警官给我普法,只要有人私闯民宅,只要他两只脚正式踏入你家,没经过你同意擅自闯入,你不管用什么‘枪支除外’干死他,都是正当防卫。。。”
4. 程序正义派:强调报警后的性质转变
“事情已经报过警了,有备案的。不按照警方处理,上门去打人还那么多人去,这就是本意就是去恐吓人打人的,算故意伤害,如果他一个人去说是去协商还勉强说得过去。”
5. 理念创新派:提出“见义勇为”新视角
“不能按照正当防卫,应该按照见义勇为来算,有效阻止他们人犯罪。提倡建议见义勇为是不是。不过他是为了自己亲人,也是见义勇为的一种吧!”
6. 社会价值派:超越个案,呼唤公序良俗
“就是正当防卫,给那些动不动就认为自己人多势众,持强讲狠的人一个教训,当你跑到别人家打砸也想想后果,在我们今天的社会每个人都要慎言慎行,维护一种公共美德的操守,时间长了社会就和谐与繁荣。”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律师分析指出:
· 若申某某确遭多人围殴、鼻骨骨折,则持刀反击具备合理性;
· 若侵害仅停留在推搡、辱骂阶段,则持刀致死的后果,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付建也强调:
“防卫是否过当,不只看结果,更要看过程是否必要。”
这起案件,本质上是一场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
如果郭家拴好狗绳,如果摔狗后能冷静协商,如果报警后愿意接受调解,如果当晚没有踹门闯入……
任何一个环节的理性选择,都可能阻止血案的发生。
当纠纷初现时,基层调解机制的缺位或失效令人扼腕。
这场悲剧警示我们:当暴力取代沟通,冲突中的每一个人,都将是代价的承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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