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男子刺死入侵住宅的狗主人案今开庭:狗咬人被摔死后起冲突
发布时间:2025-11-14 20:23 浏览量:1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11月13日一大早就有记者守着。上午9点,申红良的案子要开庭。他站在被告席上,背后是一家人的命悬一线。女儿眼睛发红,话不多,只说:“我爸拿刀的时候,对方已经踹开门冲进来了。”她的声音不大,但在场的人都听清楚了,那天晚上,不是他们找事,是别人砸了门。
事情回到2025年1月30日,正月初二。下午三点左右,申红良的儿子申宇浩出门打水,路上被郭勇刚家拴在路边的狗扑上来咬了一口。孩子吓得不轻,顺手把狗摔死了。这不是闹着玩的,狗死了,人也伤了。他回家一说,母亲申某芝赶紧联系郭家姐姐郭某荣,想通过微信语音商量解决办法,结果没谈拢。她马上报了警。派出所民警打了电话给郭勇刚妻子赵某晖,让她去处理,可她没去。
傍晚七点,天已经黑了。赵某晖带着妹夫韩某、外甥刘某伟直接杀到申红良家门口。人站在门外吼着让开门,没人应,就开始砸门砸窗。玻璃“哗啦”一声碎了,韩某一脚把大门踹开。这一脚,像是踹开了灾祸的大门。
申红良一家从厨房出来,院子里顿时吵成一团。邻居贾某民听见动静跑来劝架,可这时候郭勇刚的女儿郭某璇、郭某婕也进了院子,火上浇油地吵起来。没过多久,郭勇刚本人从家里走出来,赵某晖紧跟着冲进去。几个人在客厅东侧窗台边围住申红良一家人,推搡、撕扯,场面完全失控。
混乱中,申红良摸到了窗台上那把刀。他挥了几下,没人知道那一刻他在想什么。郭勇刚被刺中倒地,韩某、赵某晖、郭某璇也都挂了彩。救护车来得很快,郭勇刚当晚就被送去医院,但没能救回来。法医鉴定说,左股动脉被锐器多次刺穿,大出血,失血性休克致死。
检方认定,申红良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可他律师李圣不这么看。“他们是非法侵入住宅的,三个人砸门进来,还先动手。”他说这话时语气沉得很。更关键的是,事发后,赵某晖、韩某、刘某伟三人确实因涉嫌非法入侵住宅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子还在走程序。
没人否认狗咬人在先,也没人说申宇浩不该自保。问题是,当一群人破门而入的时候,屋主还能不能算“防卫”?那把刀放在窗台上,原本是用来切菜还是防身?这些细节,可能比法条本身更让人心里打鼓。
在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空气仿佛凝固。申红良站在被告席上,身形瘦削,眼神却异常平静。他没有为自己辩解太多,只是反复说:“他们踹门进来的时候,我女儿才12岁,躲在厨房发抖。”这句话像一根针,扎进了旁听席上许多人的胸口。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不仅因为命案本身,更因为它触及了法律与人性之间那条模糊的边界,正当防卫的认定。我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的认定往往极为严苛。过去不少类似案件中,防卫人因“超过必要限度”被定罪,导致公众对“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产生质疑。申红良案的特殊之处在于:侵害方不仅非法侵入住宅,且多人结伙、暴力破门,已构成对住宅安宁权和人身安全的严重威胁。
据现场目击者贾某民回忆,郭家一行人闯入时情绪激动,言语激烈,甚至有推搡申红良妻子的行为。“他们不是来谈事的,是来算账的。”贾某民说。而申宇浩的母亲申某芝也证实,此前她曾多次试图通过和平方式解决狗咬人事件,但对方始终态度强硬,拒绝沟通。报警后警方虽介入,却未能有效阻止后续冲突升级。
更值得深思的是,申红良所持刀具就放在自家窗台上,那是农村家庭常见的厨房用刀,并非刻意准备的凶器。事发突然,混乱中他随手抓起刀具自保,是否应被简单归为“故意伤害”?律师李圣强调,关键不在于是否用了刀,而在于使用刀的背景和紧迫性。“当三四个成年人暴力闯入你家,围住你和孩子撕打,那一刻,普通人能想到的只有保护家人。”
值得注意的是,赵某晖、韩某、刘某伟三人已被立案侦查非法侵入住宅罪,这意味着司法机关已初步认可申家住宅当时正遭受不法侵害。若此事实成立,那么申红良的行为是否具备防卫前提,就不再是争议焦点,而应聚焦于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近年来,从“昆山反杀案”到“赵宇见义勇为案”,最高检多次强调要“激活正当防卫制度”,鼓励公民依法维权,不让守法者寒心。申红良案恰是检验这一司法理念落地成效的试金石。
庭外,申红良的女儿默默站在人群边缘,手里攥着一张全家福。照片上,一家人笑得灿烂,那是狗咬人事件发生前最后一个春节拍的。如今,父亲可能面临十年以上刑期,母亲整夜失眠,弟弟不敢出门上学。他们不是在寻求豁免,只希望法律能看见那个夜晚的真实:一个父亲,在家门被暴力踹开、妻儿被围攻时,本能地举起了刀。
正义不应只存在于法条之中,更应闪耀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裁决里。当法律面对血与火的现实,它需要的不仅是逻辑的严谨,更是对生命尊严的敬畏。申红良案的判决,或将再次定义“正当防卫”的边界,也将在无数普通人心中,刻下法治温度的刻度
“有纠纷,走正常程序,各级都有主管部门,别人家里属私人领地,来了九个人,不是说事的,是找事的,私闹民宅本就违法,若动起手来,九比一,怎么防卫,动物都会反击,况且是人也。”
“法律,是让坏人付出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法,不能给不法让步。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流,一次错误的裁决,污染的是整个水源。”
“扬子晚报说的,检方认为防卫过当漂亮,为你们点赞”
申红良案不仅是一起刑事案件,更是一面映照法治精神与社会良知的镜子。当家门被暴力踹开,当亲人被围困撕扯,一个普通人本能的反抗,是否还能被法律温柔以待?这不仅是对司法智慧的考验,更是对“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一现代法治原则的实践检验。我们期待法院在查明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作出既符合法理、又契合人情的判决,让守法者安心,让防卫者无畏,让正义不仅被实现,而且以看得见、信得过的方式实现。唯有如此,法律才能真正成为守护千家万户安宁的盾牌,而非悬在无辜者头顶的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