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正声|武大郎形象的文化意义
发布时间:2025-06-24 20:28 浏览量:2
内容提要:
武大郎在《水浒传》和《金瓶梅》中并非主要人物形象。但他却是具有深刻社会文化意义的文学形象。
此形象的出现,是对男尊女卑人伦的反叛;是对封建政治伦理的批判;是对人情人欲的肯定。这个形象对封建专制统治下妇女人生价值和独立人格的觉醒具有重要意义。
《水浒传》和《金瓶梅》中的武大郎虽然不是贯穿小说始终的主人公,但却是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文学形象。后世学者对其评说甚少,对武大郎形象的文化意义更无人提及。总起来,武大郎形象有三个方面的文化意义。
一、大丈夫形象的肉体失落
传统文化塑造的所谓大丈夫典型的表现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
先秦儒家思想就主张男子要“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虽有维护剥削统治追求个人声誉之目的,但它毕竟为后世的大丈夫形象树立了范本。
它要求大丈夫是有志气的男子,有成仁成义的君子人格,积极入世,勇往直前,不怕殉职,追求悲壮的人生结局。这种人格气概的前提是“浩然之气”。
孟子称自己“善养浩然之气”,即是培养一种精神气质和心理状态,成为无限的精神支撑力,并日臻于“大至大刚”,即孔子所谓的“仁人志士”。
孟子在与诸侯的周旋中,展现了傲岸不屈的大丈夫风范,说:“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并准备为道德理想而殉职,“志士不忘填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孟子·滕文公上》)
这种人生道德理想启迪了后代无数刚健威武的文人志士,象东汉士人与宦官的殊死搏斗,明代东林党人的关心天下、舍生忘死。
还有秦汉的项羽、司马迁、李广、卫青、班超,魏晋之曹操、关羽,唐之李世民、哥舒翰、黄巢,宋之杨家将、岳飞、李刚、辛弃疾,《水浒传》中的一百单八将都是有仁有义富有大丈夫气概的英雄。
墨家所倡导的大丈夫形象是赖力仗义的侠士。墨家特别重视人力,《非命下》说:“今之人固与禽兽麋鹿蜚鸟贞虫异者也,……今与此异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
力即人生具有的生命力和劳动力,还要有为生存而运用自己力量的能力。
鸟兽虫鱼赖自然而生,人则赖自力而生,社会生活中实是弱肉强食,《非命下》认为个人的饥饱、寒暖、荣辱、贵贱乃至整个社会的安危、治乱都取决于每一个个人主体力量的强弱与大小,
“强必贵,不强必贱;强必荣,不强必辱;”
“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
“强必暖,不强必寒;
”“强必治,不强必乱;强必宁,不强必危”。
古先圣王之所以有美好的声誉,皆“以为其力也”。
自己有了强大的力量再仗义而为是墨家理想人格的另一部分,“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天志上》)
“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强不执弱”(《兼爱中》),所以扶弱除强、劫富济贫、舍己为人、勇于自我牺牲是墨家大丈夫的理想行为,其根本基础是力。
《墨家》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先秦的“士”是社会的一个重要阶层,后来成为文士或武士,墨家理想的士大夫必是侠肝义胆的英雄豪杰。对后世的游侠之风影响巨大。
文武双全的侠义之士就成为儒、墨思想相结合的完善的大丈夫。后来封建的伦理道德更要求阳刚系列的男子意志坚强、外貌雄壮,在女子的心目中也是“男以强为贵”(班昭《女诫》),特别是战乱的年代男子汉更需意志顽强、体魄健壮。
那么,武大郎是个什么形象呢?在《水浒传》和《金瓶梅》中他都是一个不满尺寸的小男人,诨号“三寸丁谷树皮”。
从浅层文化角度来看,武大郎天生母基不坚、原力不足、生命不壮,潘金莲见到武松心中思忖:
“一母所生的兄弟,怎生我家那身不满尺的丁树,三分似人,七分似鬼。奴那世里遭瘟,撞着他来?如今看起武松这般人物健壮,……”【1】
文龙在评武大郎时说:
潘金莲在武松面前就直说:“奴家平生快活,看不上这样三打不回头,四打连身转的人。”
这些都从生理的角度指出武大的不足。
《金瓶梅》作者还有意把武松夸大描写,使武大在衬托中显得更加渺小,《金瓶梅》第一回描写武松为:
“雄躯凛凛,七尺以上身材;阔面棱棱,二十四五年纪。双眸直竖,远望处犹如两点明星;两手握来,近觑时好似一双铁椎;脚尖飞起,深山虎豹失惊魂;拳头落时,穷谷熊罴皆丧魄。”
武大甚至连潘金莲都不如,潘金莲自称:
“老娘我是个不戴头巾的男子汉,叮叮当当响的婆娘,拳头上也立得人,胳膊上走得马,人面上行的人,不是那隈脓血搠不出的鳖婆娘!自从嫁了武大,真个蝼蚁不敢从屋里来。”
(《金瓶梅词话》第二回)
基于此,武大郎只有靠卖炊饼为生,还常常遭人欺负,被打得鼻青脸肿,在家又被妻子奚落、嘲骂,从不敢出声。
就在这鲜明的对比中,儒、墨理想的男子汉倒掉了。
戴敦邦绘 · 武大
作为一个男子,武大连做男人的本能也不足,他原欲不涨、生理欠缺,家庭结构的夫妻关系难以维持。
从动物性来说,“雄性动物生性好斗,恣意互相残杀,这是自然许诺的。因为,相对而言,雌性对于自然的目的来说是必要的,而雄性几乎并不是必要的……”【2】
从生理条件看,女性富于接受性、被动性,一般是和谐、平衡、宁静的。而男性则富于攻击性、主动性,来源于叫做赫尔蒙的冲动。
意大利社会学家阿奎那认为从身体、生理、和意志上看妇女的本性是懦弱的,他说:
“女子是从属于男人的,因为无论是在意志上,还是在体力上,女人都是天然懦弱的。……男子是女子的起源和目的,就象上帝是每个创造物的起源和目的一样。”【3】
由于武大郎的天赋不足,导致男子汉气概的失落,原欲不强又使潘金莲的爱欲不能满足。德国马尔库塞指出:
“在性关系的本性中,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同时是主体和客体,性欲能量和攻击能量应融合起来。”【4】
武大郎没有足够的性欲能量也就没有足够的攻击能量,是性爱的肉体弱者,所以金莲“欲火难禁一丈高”。
卑弱的丈夫必然会家门不严,再加上潘金莲在家庭结构的束缚下不能脱离武大,只好无人处唱个《山坡羊》,再就是干些偷鸡摸狗的事了。
“武大若挑担出去,大户候无人,便入房中与金莲厮会。武大虽一时撞见,亦不敢声言,朝来暮去,如此也有几时。”
“金莲在家无事干,一日三餐吃了饭,打扮光鲜,只在门前帘子下站着,常把眉目嘲人,双睛传意。左右街坊有几个奸诈浮浪子弟,睃见了武大这个老婆,扮扮油样,沾风惹草。被这干人在街上撒迷语,往来嘲戏。”
西门庆就在此基础上与金莲勾搭成奸。 而事实上武大并非如此矮小无能。
他本是一个一米八以上的大个儿,且是造福一方的父母官,只因一好友的误会而嘲骂、丑化他才在民间变成了一个“锉子”。
《水浒传》和《金瓶梅》的作者借题发挥把他塑造成不足尺寸的小男人。潘金莲也非荡妇,也是武大之友及《水浒传》、《金瓶梅》作者为贬低武大郎而虚构和夸张的形象。【5】
由此可以看出,作者是有意借武大形象来嘲笑封建伦理所尊崇的男子汉气概,从肉体上挖倒传统大丈夫形象的根基。
在《水浒传》和《金瓶梅》中武大生命本能内力不足所构筑的家庭已崩塌,夫妻关系不若一线,大丈夫威风荡然无存。
《金瓶梅词话》 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二、阳尊阴卑政治伦理秩序的倾覆
由于先民在生产力极度不发达的条件下对大自然的认识是原始的思维方式,大自然的一切他们无法解释,于是就幻化出一个神灵,认为大自然的一切都是神灵所创造的,
且认为大自然的一切都遵循着同一秩序运行,人类象自然一样也按照神的意志遵循自然之序而生生不息,这就是先民的天人合一意识。
在我国西周时代就已经确立了这种根深蒂固的原始宗教意识,也就是天命论,他们认为神灵无高不达、无远不届,是自然的主宰,它指挥一切,赏罚善恶,
《尚书·秦誓》曰:“商罪贯盈,天命诛之。”
《汤誓》说:“有夏多罪,天命殛之。”
鲜明地呈现为天人相通,天道和人道的相统一。还认为世界万物的变化发展是在神灵的支配下阴阳刚柔交化的结果。
我们从我国最早的也是最有代表性的哲学著作《易经》中可以得到全面的解释,它融合了春秋战国时期各种思想,强调天人合一的有序性。并由自然秩序衍生出家国同构的政治伦理秩序。
《序卦传》说: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这里可以看出天、男、夫、父、君等阳刚系列和地、女、妇、子、臣等阴柔系列的矛盾、和谐和有序统一。
而《易经》中又确定了“阳尊阴卑”的伦理秩序,“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相陈,贵贱位矣。”
这种伦理原则运用到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便是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
韩非提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
《尚书》 岳麓书社出版
《易经》中的许多卦象的阐释就恪守着家国同构的伦理秩序,如《家人卦·彖传》曰:
“家人,女正乎内,男正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再如“渐卦”、“归妹卦”等也是如此。
汉代董仲舒又将天人合一的观念发展为天人感应神学说,指出自然、社会、人类都与天相应,如果破坏了伦理秩序天亦即神灵就会给予惩罚。
儒士经生们又据天人合一或天人感应观念强化了伦理中心意识,提出了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礼纬·含文嘉》)
在治理国家中就呈现为儒家所倡导的“修齐治平”思想,封建社会一直严守纲常礼教。
宋代理学更强调伦理原则,程颐《伊川易经·上下篇义》说:“阴阳尊卑之义,男女长幼之序,天地之大经也。”
封建统治者大加恶性发挥,把臣、子、妻一出生就绑在伦理的绞刑架上。
明代还出现了梃杖制度,臣、子、妻简直牛马不如,百般服从,从而维护了封建社会的安定和封建家庭的表面和谐。
《水浒传》、《金瓶梅》中的武大郎在阳刚系列中根本站不住脚,他连科举升官发财的梦都不敢做,汉乐府《焦仲卿妻》中的焦仲卿虽然在家中听命父母,毁灭爱情,但却做过小吏,政治上稍有成功,在政治伦理中还有一席之地。
而武大郎在家庭中夫、父都做不成,在政治生活中更无能为臣,《后汉书·陈蕃传》说:“大丈夫处世,当扫除天下,安事一室乎?”
武大郎一室不扫,何以扫天下?在武大身上体现出作者对男权政治伦理的反叛和抗争,也体现出明代市民思想的进步和民众人格主体意识的觉醒。
《易传》(内阁本)
在婚姻制度上,中国封建社会处于半开化和文明的交混状态,一直是一夫多妻制和一夫一妻制并存。
在家庭生活中,由于受封建伦理的毒害,不论是一夫一妻还是一夫多妻都是以女子受压迫、受支配为前提,以泯灭女子的个性、压制人情人欲为代价。
“男子既在家庭中取得统治权,妇女即成为单纯的生育机器与供男子使用之奴隶”。【6】
妇女由于受礼教之毒害,总是自甘卑弱,班昭《女诫》认为“女以弱为美”,家庭中男支配女,一张休书就可以把女子赶回娘家。
女子要严守妇教,必须卑弱、屈从、事夫、孝行、守节。要“秉坤仪”、“著母德”(宋若莘《女论语》)。
要讲三从四德,“妇人者,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礼记·郊特牲》)并且一辈子不能改嫁或再嫁。
西门庆是一妻五妾,虽是男权却是乱伦之家,武大郎是一夫一妻却不能维持,也是阴阳颠倒所致。
明代社会由于男耕女织经济模式的打破,再加上人的主体意识的觉醒,对传统的男女伦理已出现了反叛的思想,本来男子可以抛弃女子随便寻花问柳、女子要恪守妇道的家庭伦理却在武大家里颠倒过来,出现了阴盛阳衰、雌鸡报晓、公鸡下蛋、家反宅乱的伦理大混乱,让男人们进入瞠目结舌的尴尬境地。
潘金莲不仅叛逆妇道,而且敢与奸夫用残忍的手段毒死丈夫,去与西门庆厮混,这真让封建大丈夫们毛骨悚然。
武大郎在家庭伦理中也彻底垮台了。
《水浒传》、《金瓶梅》所呈现的家庭关系中的阴盛阳衰、雌雄颠倒、伦理混乱也为西周生在《醒世姻缘传》中塑造狄希陈形象、描写狄家的家反宅乱奠定了基础。
《女论语》书封
三、人情人欲的肯定与人生价值的觉醒
婚姻家庭是人类历史上非常重要的内容,人类的延续、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全靠人类的自己再生产,人类自身的再生产是通过社会正式承认的男女两性结合即婚姻来实现的。
由婚姻而形成的家庭是男女两性长期生活的群体,是社会组成的基本细胞,又是国家政治统治的基本单位。
男女双方维持家庭生活的完美,是人生的幸福,又是社会安宁的必要条件。
按照人格本性来讲,家庭应是男女双方平等的组合。但从确立了一夫一妻制的男权家庭结构以来,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把女子的守贞看作性别的义务,以压制女性为基本人格要求,采取多种手段来控制女子的爱欲,以放纵男子的婚外偷欢。
就中国而言,虽然没有中世纪西方的贞节带之类的硬件,但中国却把无形的伦理屠刀架在女人脖子上,不让女子有半点婚外杂念。
儒家倡导女子“三从四德”、“从一而终”的贞节观,其本质是抹杀妇女的情和欲,使妇女从肉体到灵魂处于人格的揉躏之中。
有夫之妇守贞操,未嫁之女保贞节,孀居之妇继续守节操。即妇贞、童贞、从一而贞,特别是孀妇的从一而贞实在是以压制妇女的爱欲和主体独立为前提。
夫死不得再嫁,有夫之妇更不敢三心二意。这些观念在《易经》中已有表现,《恒卦·象传》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死制义,从妇凶也。”
《礼记·郊特牲》则有明确的要求:“信,妇德也,壹之与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
特别是宋代之后,理学家倡导理学,把天理与人欲绝对对立起来,非理即欲,要求兴理去欲。
对妇女的压榨和束缚更是残无人道,《二程遗书》中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极大”。
让“村农市儿皆耳熟焉”,不仅女性而且男性“也以为妇女之失节为羞而憎且贱之”。(《方苞集》卷四)
这些无非是为巩固男子在家庭中的支配地位,把男子们的寻花问柳以道德的方式合理化而已。
《方苞集》影印本
再者,由于封建伦理的毒害,女子们自甘卑弱、自我煎熬也是造成压制女性人情人欲的一个重要原因。
《诗经》中已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小雅·斯干》说男孩出生睡床,女孩出生睡床下。汉代班昭更以自残的意识给妇女加套子,并把自己也装进套子。
其《女诫》就是扼杀妇女情欲的宣言书,其中表现出女子奴性心态指导下的依附、柔弱、宽容、灭欲。
压制女子情欲在《易经》、《礼记》中并无系统的意识,班昭则加以全面系统化。
仿《女诫》又较广泛发展其思想的是唐朝宋若莘的《女论语》,它细致琐碎的将女子的德行进行了规定,也无非是让妇女保节守操,曲从男权,做俯首听命的女奴。
特别是在人的欲望方面,不仅不要吃穿的奢望,更不能有爱的自主权和实现情欲的要求。
到了明代,成祖徐皇后作《内训》,明王祖母刘氏作《女范捷录》,与《女诫》、《女论语》合成《女四书》,成为扼杀中国妇女情欲的精神机器,把妇女塑造成行尸走肉,推进可怜的纯精神胜利而绝情弃欲的深渊。
任何一种伦理道德观念与社会实践总是不平衡不协调的。
一是由于伦理道德观念不富于法律性质,不以直接的体罚来进行管制。
二是伦理道德观念往往以束缚人的个性和欲望为前提,人们在心灵深处自觉地进行抵抗。
三是伦理道德与现实经济、政治的不协调导致与社会实际的脱离,产生程度不同的距离或时间差。
从一而终的贞操观、压制人情人欲的理学、吃人的礼教与中国社会的实际并不一致。
春秋战国时期,寡妇嫁否任便。两汉虽有“女无二适”的教条,但女子再嫁、改嫁是主流,司马相如娶孀妇卓文君私奔传为佳话。
三国时,帝王都娶孀妇,曹操杀袁熙,其子曹丕纳娶袁熙妻甄氏。刘备称帝,娶的是刘瑁的寡妇吴氏。
孙权的徐夫人,先嫁陆尚,夫死后再嫁于孙权。女诗人蔡琰先嫁卫仲卿,夫死无子,为匈奴所虏,十二年后生二子,赎回,又改嫁于董祀。
魏晋南北朝狎弄妇女成风,但妇女还有一线生机,不必守节,也不必不事二夫。
唐代的贞节观念也很松弛,明皇李隆基以娶儿媳名扬四海,成为风流美谈。再嫁、改嫁也非罕事。
宋代以后虽然要求兴理灭欲,但它未阻止男子的蓄妾养姬,还出现了大批屈从物欲而水性杨花的妓女,以自己的身体条件为代价,实现生命的自身价值,也确有为爱欲的自由而甘愿失节者。
《女诫》书影
众所周知,在封建伦理道德扼杀人性、压制人欲的同时,无数的思想家也起来批判其不合理性,揭露其虚伪本质。
孟子早就说过“食色,性也。”《礼记》也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宋明理学盛行的时候,明代一大批思想家自觉对自己进行审视,猛烈抨击封建礼教和宋明理学,肯定人情人欲的客观存在,强调人生价值,尊重人的个性,认为饥思食、渴思饮、男女之爱都是活泼泼的“天性之体”。
李贽则直言不讳说:“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则无心矣。”【7】情欲也是人之私心所必然。
王夫之《诗广传》说:“饮食男女之欲,人之大共也。”“随处见人欲,即随处见天理。”这是明代市民阶层的愿望和要求。
明代的许多文学家的文学创作都大力描写人的私情私欲。
拟话本中肯定商人的私利;人情小说则以家庭为中心描写人之私利私欲所导致的复杂社会关系,描绘出世俗平民的世间百态,向封建伦理、宋明理学提出挑战。
他们反对“三从四德”、“从一而终”、“婚姻包办”的伦理观念,指出男女相爱,只要两情相融,始乱终不弃,批判了统治阶级的禁欲思想。
但他们在描写世情,肯定人情人欲的时候,矫枉过正,只从具体的人出发,突出了其动物性的欲望,认为“日受千金不为滥,一夜御十女不为淫也。”甚至认为“月奸百女不为淫,一了此心,万迹不论。”‘’【8】
《金瓶梅》中的西门庆自称强奸嫦娥、和奸王母也不减其富贵,金钱压倒一切,爱欲自由驰骋,林太太可以三战,为金莲不怕遭杀。
武二郎的威风也没吓倒西门庆和潘金莲,他们为爱欲羞红丧尽,死不畏惧。
算命先生说潘金莲短命,她说:“街死街埋,路死路埋,倒在洋沟里就是棺材。”
人类的爱情不应是按步就搬的抽象法则,而应是花园里绽放的鲜花,摇曳多姿。它不是模式化的结构形态,而应是变化莫测的无规则运动。
戴敦邦绘 · 西门庆
《水浒传》、《金瓶梅》打破了伦理道德束缚的规则爱情模式,强调了爱欲本能所呈现的多姿多彩,袁宏道说《金瓶梅》“云霞满纸,胜于枚生《七发》多矣”。
强调了爱欲的客观存在,笑笑生说:“但凡世上妇女,若自己有些颜色,所禀伶俐,配个好男子便罢了。若是武大这般,虽好杀也未免有几分憎嫌。”
并说金莲“青春未及三十岁,欲火难禁一丈高”、“火里火发”。只是“女子由于本性的冲动,感受性的强烈,在痛苦和骚乱时,更容易放荡和残忍”。【9】
一男一女的忠贞不二并不是人类爱情的全部,写武大郎的性无能也是肯定情欲的表现,也指出了爱欲的可贵和禁欲的可恶。
武大郎从伟丈夫中分离出来,是对潘金莲爱欲本能的否定,也正是武大使金莲从“从一而终”的藩篱中解脱出来,为了实现欲望进入西门大官人的家族争夺和撕杀之中,最终又被维护伦理的武松所杀,落了个悲惨的人生结局。
潘金莲并不懂人情、个性、人格之类的解放,但由于与武大郎的结合,使她自身的性冲动更加激荡,并使她人生价值开始觉醒,不由自主地实施了个性解放。
从这个意义上讲,以金莲为代表的大批妇女参与了没有理论指导的自我主体意识觉醒的妇女解放。
不过,由于她们屈从于物欲,只是为实现自然的人本能而残杀,并不是为人格的独立和个性的理性解放而斗争,故她们的真正解放还遥遥无期。
《金瓶梅文化研究》 王平、李志刚、张廷兴 编
注 释:
1 见《金瓶梅》,齐鲁书社1987年1月第1版,文中其他《金瓶梅》引文皆据此版本, 不另注。
2 泰戈尔《论妇女》,见刘世秋编《泰戈尔随笔》,安徽文艺出版社1995年5月版。
3《神学大全》,转引自侯钧生著《西方社会学思想进程》,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2月版第154页
4《审美之维·自然与革命》,三联书店1983年3月版第147页。
5 参见许金亭《魁伟男子武大郎,贤妻良母潘金莲》,《文汇报》1996年11月11日。
6 蔡和森《社会进化史》,东方出版社1996年3月第1版第37页。
7 《德业儒臣后论》,见《藏书》卷二十四。
8 李贽语,转引自方正耀《明清人情小说研究》,华东师大出版社1986年12月版第50页。
9 英·埃利斯著,尚新建译《男与女》,文联出版公司1989年10月版第294页。
文章作者单位:泰山学院
本文获授权发表,原文刊于《金瓶梅文化研究》(王平、李志刚、张廷兴编),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转发请注明出处。 (本文数据整理:朱丽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