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人房产赠外甥女,亲生女儿不认遗嘱闹上法庭!法院二审判决暖心

发布时间:2025-08-05 02:06  浏览量:2

一份公证遗嘱,28年朝夕相处的照顾,却换不来一纸房产的顺利继承——上海九旬老人王达去世后,他最亲近的两个人对簿公堂。

2020年初,上海浦东新区一位九旬老人王达安详离世。他留下的房产引发了一场亲情与法律的对决:一边是陪伴照料老人28年的外甥女周小冬,一边是鲜少探望的亲生女儿王小晓

当周小冬手持老人2009年立下的公证遗嘱,准备继承老人名下50%的房产份额时,王小晓和女儿高梅梅将她告上法庭。她们的理由直指法律条文:周小冬未在法定的60天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

一审法院判决双方各得一半房产份额的结果,令双方都不服气。这场亲情官司最终走向二审,而判决结果的逆转,让所有关注此案的人为之动容。

01 女儿不亲,外甥女照顾28载

时间回到多年前,当周小冬从外地来到上海投奔舅舅王达时,谁也没想到这段亲情会持续如此之久。王达早年丧偶,唯一的女儿王小晓已成家立业,老人长期独自居住在浦东新区的一套房产里

这套登记于2001年的房产,产权人为王达和外孙女高梅梅,两人各占50%份额

周小冬的到来改变了老人的生活。她不仅帮衬舅舅做生意,更与他共同生活,照顾他的日常起居。这一住就是整整28年,从黑发到白头,周小冬陪伴舅舅走过人生最后的旅程。

女儿不管他,不想跟他住。”王达晚年常向邻居和居委会工作人员这样倾诉。社区的多位证人也证实,王达晚年的生活起居全由这位外甥女一手照料。

02 一纸公证遗嘱,埋下五年后争产伏笔

2009年,感念外甥女多年照顾的王达,做出一个重要决定。他来到公证处,郑重立下遗嘱:“百年之后,名下的房屋份额由外甥女周小冬一人继承。”

这份公证遗嘱被精心保管了十一年。2020年1月,王达离世,享年九十高龄。当周小冬和家人还沉浸在悲痛中时,一场房产争夺战已悄然拉开帷幕。

王达的亲生女儿王小晓和外孙女高梅梅首先发难。她们不认可这份遗嘱的有效性,并将周小冬告上法庭。她们的核心诉求是:没有证据证明周小冬在舅舅去世后六十日内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

03 60天关键期,决定房产归属

庭审焦点迅速聚集在《民法典》第1124条的具体适用上。该条款明确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周小冬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丈夫在王达去世后两周内就将公证遗嘱的照片发给了高梅梅!而且她本人也多次向邻居和亲属讲述“舅舅写遗嘱把房子留给我”,这难道不是明确表示接受吗?

然而,一审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周小冬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接受遗赠的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应视为周小冬放弃接受遗赠。

考虑到周小冬对王达晚年的生活起居尽了主要义务,法院一审判决王达名下的房产份额由女儿和外甥女各继承一半

04 二审逆转,法律认可亲情付出

这一结果令双方都不满意,均提起上诉。案件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了关键转机。

二审法官对法律条文作出突破性解释:“受赠人本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表示,但对表示的形式并未限定,可以是书面或是口头,甚至是通过特定的行为”。

本案中,有亲戚证实,在王达2020年1月去世后,2月就接到高梅梅电话,电话中高梅梅提到周小冬发来了遗嘱照片。此外,周小冬一直保管着涉案房产证,从未交出。

这些行为被二审法院认定为接受遗赠的有效表示。2025年8月初,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王达名下的房产份额全部由周小冬继承。

05 法律温度,守护人间真情

此案判决之时,另一个遗产案件正在引发热议:北京一位未婚未育的张女士去世后,留下百万现金和一套房产。尽管多位亲戚要求分割遗产,法院最终只将100余万元现金分给曾照顾过她的亲戚,而价值400余万元的房产则收归国有

相比之下,上海这起案件的二审判决更显法律温度。法官没有拘泥于形式要件,而是从实质公正出发,认可了周小冬28年如一日的孝心。

法律条文不再是冰冷的文字,而是守护人间真情的盾牌。在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的今天,这份判决传递出明确价值导向:那些默默承担养老责任的人,法律不会让他们寒心。

外孙女高梅梅曾在电话中承认收到过遗嘱照片,周小冬始终保管着房产证不愿交出——这些细微举动成为二审法官眼中的关键证据。“对表示的形式不应过分拘泥,”判决书上这样写道,“可以是口头,甚至是通过特定的行为。”

当周小冬拿到终审判决书时,这位照顾了舅舅二十八年的女子泪流满面。法律最终站在了真情这一边,认可了她近万个日夜的守护。而在法院门外,更多“周小冬”们正搀扶着自家老人慢慢走远,夕阳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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