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传唯一住房也会被执行?快来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5-07-08 23:50  浏览量:5

网友提问

据传唯一住房也会被执行?快来了解一下

也迪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执行难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关于唯一住房是否可以被执行的问题,法律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在特定条件下,唯一住房同样可以被纳入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对此作出了系统性的规范。

首先,如果被执行人本人名下没有住房,但其负有扶养责任的家庭成员,比如其子女名下拥有住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是可以被执行的。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具体执行中会严格审查扶养关系的真实性,并参考《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关于家庭成员扶养义务的规定。若查实存在虚假申报行为,将可能追究相关人员的伪证责任。

其次,一旦法院作出有效的判决文书,如果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债务而将其名下的其他房屋进行转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其唯一住房也是可以被执行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这种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法官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联网系统追溯五年内的房产交易记录,确保执行程序的公正性。

第三,如果申请执行人能够提供与当地廉租房屋保障面积相当的住房给被执行人,或者愿意按照当地平均租金支付5到8年的租金,以确保被执行人基本生活不受影响,那么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同样可以被执行。实际操作中,法院会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并设立专项监管账户用于租金支付。对于特殊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执行部门还会联合民政机构进行居住保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