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必看:与法官沟通时,哪些“坚持”其实是在守护自己的权益?
发布时间:2025-07-13 05:38 浏览量:2
最近接待一位当事人时,他攥着案卷材料反复念叨:"王律师,我明明有对方的股权线索,可法官总说忙,这财产要是被转走了,我这钱不就打水漂了吗?"看他急得直搓手,我想起这些年接触过的不少类似场景——当事人捧着关键证据却不敢"麻烦"法官,生怕一不小心触了霉头,反而耽误了自己的案子。
这种"怕得罪法官"的心态太常见了。打官司的人都知道,从立案到庭审再到执行,每个环节都离不开法官的推动。可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官"多走一步"时,不少人又退缩了:"万一他记恨我,后面故意卡我怎么办?""大家都这么忙,我提要求会不会显得不懂事?"
去年代理的一起执行案件,或许能给这种纠结一个答案。当事人老陈申请执行一家科技公司,被执行人名下唯一有价值的财产是正在转让的股权。老陈找到法官时,对方正埋首整理卷宗,头也不抬地说:"最近案子太多,等我抽空核实。"老陈在办公室门口站了十分钟,最终攥着材料离开了。
"王律师,我是不是太怂了?"老陈电话里的声音带着懊恼,"可要是得罪了法官,后面的执行款拿不到怎么办?"我反问他:"您觉得是保住法官的面子重要,还是拿回自己的血汗钱重要?"老陈沉默片刻:"当然是钱重要。"我接着说:"那您有没有想过,法官每天要处理几十本案卷,您的案子对他来说可能只是其中一个编号。但您的财产线索要是错过了,损失的是您自己。"
老陈当天就按照我的建议,写了一份《关于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紧急说明》。信里没有情绪宣泄,只摆事实:被执行人正在与第三方洽谈股权转让,若不立即冻结,可能导致财产转移无法执行;附上初步的调查记录,说明股权转让谈判的时间、参与方;最后客观陈述:"若因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天上午,这份材料被送到法官桌上。下午三点,执行局就联系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目标股权采取了冻结措施。后来被执行人主动联系老陈协商,最终全额履行了债务。结案那天,老陈发微信说:"原来该坚持的时候,真不能退缩。"
这让我想起和几位法官的闲聊。有位资深法官坦言:"我们也不想和当事人较劲,但每天光是排期、写文书、跑现场就够累了。有些当事人一上来就拍桌子,或者反复纠缠无关细节,确实容易让人本能抵触。但如果是拿着证据有理有据地提要求,我们反而会优先处理——毕竟谁也不想因为疏忽被投诉,或者承担履职风险。"
其实法官和当事人的目标本质上是一致的:都希望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只是法官站在程序的节点上,需要平衡效率与公平;当事人则更关注自身权益的实现。这时候,"会沟通"比"怕得罪"更重要。
如果遇到法官态度敷衍、拖延关键程序,不妨试试这三个方法:
第一,把"情绪"换成"事实"。 不要说"你是不是不想管我的案子",而是用证据说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现我已提供被执行人正在转让股权的证据,依据法律规定,贵院应当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法律条文是最有力的沟通工具,法官也更愿意回应专业诉求。
第二,用"后果提示"代替"道德绑架"。 不要指责"你不作为",而是客观陈述:"若今日不采取冻结措施,股权一旦完成变更登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7条,可能面临终结本次执行的风险。届时申请人将失去通过执行程序实现债权的可能。"法官的职责是防范履职风险,当他意识到拖延可能带来的职业风险时,行动效率往往会提高。
第三,"留痕"比"当面说"更有效。 无论是书面材料还是短信、邮件,都要留存证据。曾有位当事人每次沟通后都给法官发一条短信:"X法官,今日10:30与您沟通了关于XX的执行事宜,您表示将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这种温和的"进度提醒",既避免了当面施压的尴尬,又让法官感受到当事人的重视。
当然,"坚持"的前提是诉求合法合理。如果为了推进案件虚构证据、干扰司法,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触犯法律。只有在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的情况下,勇敢表达诉求,才是对自己权益真正的负责。
回到开头老陈的例子,他说现在再遇到法官拖延,反而能平静地说:"法官,我理解您工作忙,但这份材料关系到我的切身利益,麻烦您看一下。如果有需要补充的地方,我随时配合。"这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反而让他和承办法官成了"案外朋友"——法官后来甚至主动提醒他,被执行人还有其他潜在财产线索。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保护权益的工具。当我们学会用理性代替焦虑,用专业代替对抗,所谓的"得罪法官",不过是守护自己权益的必要步骤。毕竟,法官怕的从来不是"难说话"的当事人,而是对自己职责敷衍、对法律缺乏敬畏的人。
愿每个当事人都能明白:你勇敢争取的,从来不是"不得罪法官",而是属于自己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