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明:人性的善与恶和公与私,循善循公则序,循恶循私则乱!
发布时间:2025-08-28 11:57 浏览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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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善与恶和公与私
循善循公则序,循恶循私则乱!
作者:中国社科院 国际易联
北京乾圆国关文研基地主任 郑文明
于2025年8月28日
一、人性有善有恶有公有私
人性是否具有善、恶、公、私的属性,是哲学和伦理学中长期探讨的核心问题。根据资料和观察,可以得出以下简要的分析:
1. 人性的复杂性与多面性
人性具有善、恶、公、私的复杂性:
人性的善恶交织:人性中的善良、自私与恶毒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交织、相互碰撞,受情境和利益驱动。也强调人性的多面性,认为善恶、为公为私并非绝对,而是受环境、教育、利益等影响。
人性的私与公:提出“人性本私,积私为恶,积公为善”,认为人性本质是自私的,但通过道德修养可趋向善。也进一步探讨了“公”与“私”的对立统一,认为人性中既有私欲,也有超越私欲的可能。
人性的动态性:人性善恶的展现受利益驱动,善恶并非固定,而是动态变化的。
2. 人性本善或本恶的争议
也有支持人性本善或本恶的观点,但多数认为人性复杂:
人性本善:孟子主张“人性本善”,但荀子主张“人性本恶”,两者观点对立,但均未否定人性的复杂性。
人性本恶或自私:认为人性本质是利己的,自私是自然生存法则,善恶因利益分配而产生。也有认为善恶是后天定义的,人性无绝对善恶。
3. 人性的动态与后天影响
环境与教育的作用:人性善恶可通过教育、文化、法律引导,走向更和谐的社会。
利益驱动:人性善恶受利益驱动,利益关系决定善恶的显现。
因此,人性具有善、恶、公、私的复杂性,其表现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利益、环境、教育等。人性并非绝对善或恶,而是动态变化的。不同观点如人性本善、本恶或复杂性均存在,但多数证据支持人性的多面性与复杂性。
二、社会治理循人性之善和公则序,循人性之恶与私则乱
问题探讨的是“循人性之善和公则序,循人性之恶与私则乱”的含义,即遵循人性中的善与公德则可维持秩序,而遵循人性中的恶与私欲则会导致混乱。以下结合资料和观察进行简要分析:
1、循人性之善与公则序
公理与秩序:韩非子主张“公事与私事不可混为一谈”,强调公义的重要性,认为公事应以集体利益为重,而非个人私利。这与“公则序”对应,即遵循公理可维持社会秩序。
善与规则:规则如法律、礼仪可约束善恶,弘扬善性、遏制恶性,即“循人性之善”需通过规则实现秩序。
2、循人性之恶与私则乱
私欲与混乱:私心作祟、掺杂个人好恶会导致恶行,即“从欲为恶”。私利如黑心买卖、制假贩假,破坏社会公序,印证“私则乱”的现实。
人性恶的根源:讨论人性本恶,如荀子主张人性恶,善为后天努力,认为私欲如争夺、贪婪若放任,则会导致社会混乱。
3、综合分析
公与私的区分:强调公私分明,公事以集体利益为重,私事以个人利益为限,二者不可混淆。这与“公则序”对应,而“私则乱”是因私欲过度则会破坏公序。
规则与善恶的平衡:善性需通过规则内化,恶性需通过法规约束,强调规则和法规对善恶的平衡作用。
总之,“以德治天下则天下皆君子,以利治天下则天下皆小人”。因为人本私,所以要大力弘扬公德,弘扬公德则良序,而人本私又大加宣扬私利则过度私欲只会乱序;循公理公德可维持秩序,循私欲私利则导致混乱。社会管理需通过法规与道德和规则弘扬人性的公与善和约束人性的私与恶,以实现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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