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3 04:22 浏览量:1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9月12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拟聘请致同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用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11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 5 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先生
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致同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名。
致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82亿元。2024年度,致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97家,收费总额3.8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上年末,致同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致同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志永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刘蓉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立君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38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3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8万元,较上年下降20万元,降幅4.90%。
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3月2日在北京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拟聘请致同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致同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及审查,一致认为致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致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15: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
■
上述提案1.00已经2025年9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0已经2025年8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上请注“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登记时间:2025年9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6)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娟
电话号码: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电子邮箱:zhqb@qingxin.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6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3”,投票简称为“清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每个议案项目后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议案项,该议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