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聊一下法院执行的基本常识

发布时间:2025-09-15 10:39  浏览量:3

做了十多年律师,接触过很多当事人,发现确实隔行如隔山,很多当事人对执行程序完全不清楚,今天简单介绍一下普通老百姓在打赢官司后想要了解的有关法院强制执行的事儿。

一、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答:在判决书生效超过十天,或调解书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被告仍然不履行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执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实践中,偷懒的做法是哪个法院出的法律文书,就在哪个法院申请执行,这样做各有利弊,原因下面说。

三、怎么向法院申请执行?

答:百度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并注册、登录(该网站现覆盖全国17个省市直辖市法院,如果不清楚自己所在省市是否可以通过该网站立案,可以打当地12368法院电话咨询),按照步骤点击相应选项,申请执行即可。提交申请后,法院一般在7日内审批执行立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就给立案通过,会有短信通知;不符合要求也会有短信提醒,并告知哪里不符合条件,对照着修正后重新提交申请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把你知道的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车辆信息、房屋住址等任何财产线索,均在执行立案时一并提交给法院。

也有法院不接受在线提交申请,会让线下送纸质材料,比如青岛市黄岛区法院。乖乖的送吧,执行效率没什么影响,黄岛法院这么做就是为了要执行结案率考核指标显得好看一些。当然,不给线上审核通过对当事人来说确实会麻烦一些。而且线下提交材料时,法院不给签收回单,一等就好几个月,真担心把执行材料给搞丢了

四、申请执行要不要请律师?

答:执行是否需要请律师,要看具体是什么案件纠纷、执行标的以及当事人本人的各项能力及精力。我作为律师代理原告,在签委托代理合同时会为当事人考虑到如果案件需要进入执行程序,由律师继续代理还是由当事人自己去办理的问题,并在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好。

很多普通的民事案件,其实当事人在律师的指点下自己申请执行也没有问题。

五、申请执行后,申请执行人能做什么?

答:申请执行后,先得排队,排队,排队,要有耐心,因为队伍很长。当然,有的法院案件少,或者说法官办案效率明显高于同行(其实个人感觉主要还是案件相对少……),那排队时间会短一些。

在执行立案审核通过后的1到N个月(N一般在8个月以内)后,会收到法院发送的执行案号。其实呢,这个执行案号应当在执行立案通过后就出具。但是从案件审核通过至分到具体办案法官手中会有一段时间,这段等待期内一般是不会出案号的,所以还是那句话,别着急,排队等。

但是!如果你知道被执行人有一笔钱存在什么地方,过段时间可能就会被转移走,那一定要在申请执行后主动联系执行局,把这一特殊情况告知法院,让法院加快执行进度。不过这一点可能会挺难为当事人的,因为要找到执行法官确实不容易,更何况是在还没分案的时候。一般来说只有与法官比较熟识的律师才有可能办到。

案件分配给具体法官后,如果知道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以及工作单位、收入来源等,一定要主动联系法官告知

六、申请执行后,法院会做什么工作?

答:现在法院已经可以通过在线查控的方式向很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线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支付宝或微信账户,房产、车辆信息也能查询。如果被执行人账上有钱,法院可以冻结这笔钱。有的时候可以在线划扣进法院账户,有的时候法官必须跑到金融机构现场办理划扣手续(比如冻结的是定期存单)。

执行法官在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发现没有钱后,也会给被执行人打电话,要求其到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有的时候通过电话联系不到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不配合,这种情况下,如果被执行人的住所在受理法院当地,那么法官可能会登门找被执行人,这也是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申请执行的一个好处(当然也有坏处,比如申请执行人可能距离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很远,有的时候确实不方便,各有利弊吧)。

七、执行不到财产,案件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了怎么办?

分两种情况。

1、无论申请执行人还是法院,均没有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那没话说,案件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确实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也会给被执行人上“限制高消费”措施。

作为申请执行人,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故意不履行,或者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那么可以同时要求法院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显得更严厉一些……在过年过节的时候,可以要求法院把失信被执行人抓起来关几天。当然,你可以申请,抓不抓是法院的事儿。一是有的时候抓不过来,二是抓人要符合各种条件。

不过现在很多法院对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限制要求,据说是关乎面子问题,所以不是想上就能上的。

2、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法院还没有穷尽执行手段,为了完成结案率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比如申请执行50万元,而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处市场价70万的套三房产,那么请勇敢地提出反对意见,要求继续执行并拍卖该房产吧!

前些年有的法官可能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时候,不和申请执行人打招呼,看审限快到了就给终本了。现在法院规矩越来越严,真碰到这样的执行法官,该投诉就投诉,也是给其他按照规章办事的法官一个公平~

八、案件被终结本次执行后,作为执行人需要注意什么?

1.法院一直在宣传,说即便案件被终结执行,系统也会定期自动巡查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发现有钱后会提醒执行法官冻结账户。但有的执行法官和我说实际上不是这么回事。大家说法不统一,到底什么情况我也不清楚。不过我们确实有不少案子已经进入终本程序好几年,突然接到法官电话说查到钱了(当然也有可能是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还钱了)。

2.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车辆、房产,都是有查封期限的。在接到法院终本通知的时候,如果法官没有主动告知,那么就主动问一下法官,查封了被执行人的哪些财产,查封期限到什么时候。在查封期限到期前一个月时,主动联系法院续封。

3.通过网络(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现场走访,持续关注被执行人行踪、工作情况、财产线索。自己的事儿还得自己上心,找不到被执行人财产,换谁执行都没用。(冰凌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