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材料一文看清!鞍山全款购房公积金年提指南
发布时间:2025-10-08 17:24 浏览量:1
日前,鞍山市推出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明确一次性全款购买本市商品房或存量房的职工,在满足相应条件后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该政策一经发布,便引发市民广泛关注,咨询热线络绎不绝。
据了解,享受每年提取公积金政策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其一,所购房屋为鞍山市本市商品房或存量房,且购房方式为一次性全款支付;其二,房产证需带有“28位不动产单元号”,房屋用途明确为住宅;其三,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款。满足上述条件的职工,可按规定每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精确到百位,且账户最少需保留500元。
提取申请人范围包括购房人本人、配偶及其他共有产权人。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
(1)购房人身份证;
(2)已婚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注明真实婚姻状况),离异的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3)同时提取配偶以外其他共有产权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其他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关系证明;
(6)全额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证(免契税的提供免税证明)。
全媒体记者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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