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举办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0 05:08 浏览量:1
石家庄市商务局
关于举办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的公告
一、汽车消费补贴活动
1.活动时间
2025年10月11日10:00至10月25日24:00。活动期内政府补贴资金用完活动即止,若补贴资金未使用完,可适当延期。
2.发放额度
汽车消费补贴总额400万元,一次性发放,发完即止。
3.申请方式
通过“石i民”APP跳转云闪付平台发放汽车消费补贴。
4.补贴标准
(1)购买新车:以汽车成交价格计算,每购1辆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新车,发放2000元汽车消费补贴;每购1辆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新车,发放4000元汽车消费补贴;每购1辆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新车,发放6000元汽车消费补贴;每购买1辆30万元(含)以上的新车,发放10000元汽车消费补贴。
(2)购买二手车:每购1辆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二手车,发放1000元汽车消费补贴;每购1辆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二手车,发放2000元汽车消费补贴;每购1辆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二手车,发放3000元汽车消费补贴;每购买1辆30万元(含)以上的二手车,发放5000元汽车消费补贴。
5.申报流程
(1)个人消费者从报名参加活动的车企购置家用新车(二手车)后,登录“石i民”APP跳转云闪付平台上传购车资料,通过审核后,由市商务局将相应金额的补贴发放至消费者提供的银行卡。
(2)个人消费者购置家用新车(二手车)发票开具时间要求为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20日。
(3)个人消费者上传活动期间开具的购车发票,预申领对应额度补贴,2025年10月25日24:00前上传本人身份证、行驶证、购车发票、银行卡等剩余信息,逾期未完整上传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消费者的银行卡(购车人本人银行卡户名、开户行详细信息)、身份证、行驶证、购车发票,须为同一人。
(4)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后,市商务局将补贴发放至符合条件的购车者个人银行账户。
6.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补贴对象为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企业购置乘用车(不含皮卡汽车)的个人消费者。不含个人二手车交易。
(2)参与活动企业见石家庄市商务局官网、“石家庄商务”微信公众号、石i民app。
(3)个人消费者可在活动开始后先上传活动期间开具的购车发票,预申领对应额度补贴。
(4)因非主观原因上传材料或填写错误的,被退回后,预申领补贴可暂时保留,需要在一天内上传正确或符合要求的资料,请消费者密切关注补贴申请审核进度。
因上传虚假或非活动要求材料预申领补贴的,被拒绝后,预申领补贴将被释放,请各位消费者在上传或填写信息时注意。
(6)本次活动金额有限,请消费者理性参加。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石家庄市商务局所有。
二、咨询电话
石i民:17732847883(工作日)
市商务局:
0311-86687525(工作日)
0311-86689420(仅限活动期间节假日拨打)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