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补贴开始申领!沈阳市房产局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1 08:19 浏览量:1
注意啦!
沈阳市房产局发布最新公告
两项补贴开始申领发放啦
符合条件的购房者
请及时申领哦
01
关于申领“宜居沈阳·幸福安家”
2025沈阳夏季购房活动补贴
2025年6月10日—6月30日
个人购买
2025沈阳夏季购房活动
线下参展楼盘的商品住房(不含公寓)
由政府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
如何申领?
看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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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宜居沈阳·幸福安家”
2025沈阳夏季购房活动补贴的公告
按照沈阳市房产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宜居沈阳·幸福安家”2025沈阳夏季购房活动补贴发放工作分工与程序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开始受理申领工作,现将发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标准
2025年6月10日—6月30日,对个人购买2025沈阳夏季购房活动线下参展楼盘的商品住房(不含公寓),由政府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金额共2000万元,先购先得,发完即止。购房人在活动期间购买线下参展楼盘房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加“2025沈阳夏季购房活动”水印),并完成网签备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领购房补贴。符合补贴政策的购房人名单在“沈阳市房产局网站”中公示。自2025年6月9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活动结束止,参展楼盘同一套商品住房,撤销此前网签备案,再次备案给家庭其他成员(含本人)的,不予发放购房补贴。
符合补贴政策的购房人名单详见附件。
二、申领流程
2025沈阳夏季购房活动补贴受理采用辽事通APP线上受理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补贴窗口受理两种方式。
(一)辽事通APP线上受理。由申请人本人在相关页面实名制登录,申请人选择补贴房源,正确填写银行卡号及开户行等信息后提交。
(二)不动产登记中心补贴窗口受理。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补贴窗口提交申领补贴材料(购房人身份证明、本人银行储蓄卡)原件,窗口受理人员扫描材料原件并打印回执单,申请人在回执单上签字后由受理人员拍照上传至系统。签字后的回执单由申请人自行保管。
三、窗口受理地点及时间
(一)窗口受理地点:房屋所在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窗口受理时间:以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时间为准。
四、其他事项
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符合购房补贴政策的,由所在区、县(市)房产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并向沈阳市房产局提供符合条件购房人名单,由沈阳市房产局发放补贴资金。未尽事宜,由沈阳市房产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会商解决。
沈阳市房产局
2025年10月27日
02
关于申领2023年
“卖旧买新”活动补贴
2023年12月22日—2024年12月31日
在本市范围内
出售自有住房并
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
由市财政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100元/平方米补贴
如何申领?
看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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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2023年
“卖旧买新”活动补贴的公告
按照沈阳市房产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卖旧买新”活动补贴发放工作分工与程序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开始受理申领工作,现将发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标准
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本市范围内,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由市财政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00元/平方米补贴,卖旧房买新房时间不分先后。出售自有住房时间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出售自有住房的卖房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领购房补贴。出售自有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均不含公寓。
二、申领流程
2023年“卖旧买新”活动补贴受理采用辽事通APP线上受理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补贴窗口受理两种方式。
三、窗口受理地点及时间
四、其他事项
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符合“卖旧买新”购房补贴政策的,由所在区、县(市)房产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并向沈阳市房产局提供符合条件购房人名单,由沈阳市房产局发放补贴资金。未尽事宜,由沈阳市房产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会商解决。
沈阳市房产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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