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老人取钱银行门口去世事件,普通人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5-05-19 10:33 浏览量:2
近期,湖南株洲发生的一起悲剧引发全民热议,一位老人在农行株洲田心支行办理取款业务时不幸离世。这场意外,不仅让老人生命消逝,更如巨石投入深潭,激起公众对银行服务规范、法律责任界定以及生命权尊重的深思。
今天,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赵文革律师,为您从专业视角深入剖析此次事件的法律要点。
一、事件回顾
5月14日下午前,农行株洲分行副行长许君接受采访称,62岁彭女士的大女儿陈某带着彭女士的定期一本通及两人身份证到农行株洲田心支行柜台支取定期存款,然而连续三次输入密码错误。随后陈某表示会带彭女士本人来网点办理业务,却未说明母亲的身体状况。
16:09陈某和小女婿推着彭女士到达网点,银行员工发现彭女士状态不佳,立即引导其到柜台绿色通道并启动特殊流程,同时告知陈某这种情况可申请上门服务,内勤行长甚至提出在急救紧急状态下可直接将钱打到医院救治,但陈某未表态。监控画面显示老人进入银行时已呈昏迷状态。
16:36家属放弃送老人去医院,要求支取存款办理后事,银行方面再次给出建议,却依旧被家属拒绝。17:30老人在银行门口突发心源性猝死,经半小时抢救无效离世。
5月16日据大河报报道,老人家属彭先生已与银行方面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彭先生表示,银行方面将负责老人的丧葬费用,“以慰问金的形式”向家属支付10万元,“(协议)是我表妹跟他们签的”。
据家属陈述:彭女士今年62岁,因糖尿病偏瘫十多年,一只脚已经截肢,前不久摔断另一条腿,事发当天急等着取钱转院治疗。其女儿持双方身份证及存单前往农业银行株洲田心支行办理取款。在存单密码遗忘的情况下,银行以“密码重置需本人操作”为由拒绝办理。经过多番沟通无果,家属最终将插着氧气管的老人用轮椅推至银行。
湖南株洲市石峰区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法医给出的判断是“突发疾病死亡”。株洲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当地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此事,一切以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为准,网上所发的信息不一定完全属实,稍后会发布情况通报。但在舆论场内,已然有将此事进行“因果判定”的声音。
有网友评论称,其姑妈被家人用轮椅抬至农行株洲田心支行取钱用于看病,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姑妈不幸离世。期间客户亲属提出要求上门办理,但农行拒绝。
网友们围绕这起事件讨论激烈,有人诟病银行服务流程繁琐,有人理解银行合规的必要性,也有人对密码背后的隐情提出质疑。
在这众说纷纭之中,事件的真相与责任归属愈发扑朔迷离。而法律层面又是如何看待这一复杂事件的呢?
二、律师分析
赵文革律师表示,从法律层面看,储户与银行之间是合同关系。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
在这起事件中,老人作为储户,理应享有取款自由的权利。银行在发现彭女士状态异常后,积极引导至绿色通道、启动特殊流程并主动提出上门服务及紧急打款至医院等方案,已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对特殊客户的服务义务,但在后续家属拒绝建议的情况下,银行是否尽到了充分的风险提示与劝阻义务,成为判断其是否存在过错的关键因素之一。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银行在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老人的离世存在一定因果关系,那么银行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就目前情况而言,老人本身突发疾病是导致离世的直接原因,银行责任的界定还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家属在整个过程中的行为选择也对事件走向产生了重要影响。陈某未提前告知银行工作人员其母亲的身体状况,后又多次拒绝银行提出的合理建议,这些情节在考量责任划分时同样不可忽视。
三、普通人遭遇人身损害纠纷,该如何应对处理
株洲老人银行取款离世事件犹如一面镜子,既映照出金融服务在特殊场景下的应对机制与责任边界,强化各方沟通意识、完善应急处理流程,才是避免类似事件重演的关键。
在本事件中,老人的亲属已经和对方达成了和解,并且双方通过友好的协商解决了问题。但如果其他人与类似机构发生了人身损害纠纷时,无法与对方达成一致的协商,应该怎样处理呢?
当人身损害纠纷突如其来,慌乱与无助往往随之而来。但请记住,每一个困境都有解决的路径。若不幸遭遇类似事件,您可通过以下几点妥善处理:
1.务必第一时间保留现场证据,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为后续维权筑牢根基;
2.尽快就医诊断,详细记录伤情及治疗过程,医疗资料是还原事实的重要凭证;
3.尝试与涉事方协商解决,明确责任归属与赔偿方案,若协商无果也应留存沟通记录。
值得强调的是,专业法律支持至关重要,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凭借其丰富经验梳理法律关系、制定维权策略,能最大程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正义在法律框架下得以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