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叉命的苦辣酸甜——耄耋老人忆当年(下)

发布时间:2025-08-26 06:30  浏览量:2

(七)司法服务有温度

1978年8月,我离开了连队,坐了近一周的火车,回到华山与桂荣和孩子们团聚了。之后我带着桂荣和孩子一起,回到社旗。

我是第一批转业的,家乡政府已派人到连队协调妥当关于我转业的事情,特安排我们暂住在招待所,之后安排我在县木器厂工作,任党支部书记。桂荣被安排到二诊所,木器厂给我们安排好住房,我们有了属于自己的家。

记得我们刚回到社旗,我的月工资约有60元,桂荣每个月有43元,一百多元的工资,供应一家五口的生活,有点捉襟见肘。我见木器厂外有一片空地,多年干活的我,生活一闲下,就很不适应,于是我就把空地开垦出来,全部种上菜。

之后我又买了一头老母猪,隔几天就去酒厂拉些淘汰的酒糟子喂猪,有一次去拉糟子时不小心掉进了糟子池里,弄的满身都是粘稠的酒糟子味。

1981年8月,县委组织部经常委研究批准,从各基层单位选拔一批骨干人员安排到县委各基础性岗位。我被分配到社旗县城郊乡法庭,任命为庭长。

当兵十八年,转业后我又被安排到木器厂,那里的工作,只要思想正,干劲足干啥活我都不在话下,但改行办案子,我真的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个干法。

幸好法庭的老同志特别有耐心,不遗余力的对我进行指导。我也边干边学,虚心学习,学习人家是怎么办案的,怎么进行处理和解决各类案件纠纷的。

那个年代物资匮乏,人们都很贫穷,法庭处理最多的就是对于老人的赡养问题。

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为了儿女舍不得吃,舍不得喝,节衣缩食,给儿女养大,待儿女成家,又毫无怨言帮儿子带孩子,等到老了,地里的活干不动了,帮不了孩子了,儿子儿媳便开始了各种嫌弃,老两口衣食无着落,迫不得已只能将儿子儿媳告到法庭,请求给予援助。

遇到这种情形,我们一般会先给他们的孩子们普法,尽量调解,要求他们务必依法给父母养老。一般情况下,其儿子儿媳在我们的细心开导和批评说服教育下,端正对父母的态度,愿意赡养老人。

但也有个别情况,需要我们再三调解。基于对工作负责的态度,我们在对一个案件调解成后,后期我们还会对案件判决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确保判决结果不折不扣执行。

例如1987年,小东庄有两位老人就是如此。他们只有一个儿子,给儿子娶了媳妇,刚开始吃住都在一块,又帮儿子儿媳照看孙子孙女,等孙子孙女上了学,老两口也到了晚年,儿子不当家,儿媳嫌老人,闹着要分家。

老人没办法,就同儿子分了家。那时候老两口还能干的动,就留下一亩多地自己种个口粮,现在干不动了,地就给了儿子种,儿子种了地,儿媳却不愿赡养他。

老两口就趁着农忙时,拎个口袋到处去拾别人遗落在地里的麦穗、玉米啥的,一天就吃两顿饭,能省一口是一口,现在断粮了,去问儿子要,儿媳不让他儿子出来,把门一关,腰一叉,就说没有。

老两口没法,找了村支书,村支书也进行调解过几次,但他儿媳妇哭天呛地,骂他儿子没本事,不会挣钱,一家人还吃不饱,现在老人又过来要,是要逼死她。

他儿子刚开始也偷偷地瞒着媳妇给他们送过两回粮,被他媳妇知道,他媳妇一阵哭天呛地,骂他儿子和老人家,老少都是贼,要把她家搬空,哭完就闹着要上吊,儿子吓的大气都。老两口要强一辈子,实在是没吃的了,就把儿子和儿媳双双告到了法庭。

我们依照一般程序,又到他们村里走访了解到,老两口所述情况属实,于是联系了村支书,一同对老人的儿子和儿媳进行批评教育,最后老人儿媳同意每月给老人三十斤面、十五斤粗粮(玉米糁和都高梁面都行)、一斤盐、一斤肉。

至此,该案算是了结了,我和同事们也算是松了一口气,当天回家,我开心的饭都多吃了一碗。

然而,几个月后,老两口又哭着找到我们,说他儿子又不给他粮食了。当时正是寒冬腊月,两位老人穿着破旧的棉袄,拄着拐,互相搀扶着走了十几里地,快晌午时才来到法庭,哭着说:“要是早知道儿子这么不孝顺,把他生下来就早该扔尿盆里淹死算了。”

我看老人家实在可怜,就带他们中午去饭馆吃了一碗热乎乎的臊子面,又传唤他们儿子和儿媳到法庭,对他们又是一顿批评教育。

他儿媳听后,态度还算不错,说回去就给老人把粮食拿过去,并保证回去一定改正。我们认为她知道错了,改正就好,就让他们回去了。

不曾想,又过了几天,老两口拄着拐杖,一拐一拐地又来了。我和同事们看到老人本来都很诧异,又听到他说,他儿媳一回到家就骂他们,说“老了老了,不让人省心,三天两头跑到法庭去告她,”坚决不给他们老两口粮食,有本事再去告她。

我和同事们们一听,都个个气愤填膺。我是庭长,深觉此事不能拖,当即决定立案,和同事们开着车直接到他们村里去抓人,对老人的儿子儿媳进行拘留处理。

两位老人一开始还以为我们只是随同他去做调查,不曾想我们下车后,几位干事直接到他们家里,用手铐把他儿子和儿媳铐了起来,老人的儿子吓得浑身筛糠,儿媳也吓得不断给我们求情,求我们说按照之前调解结果,一定按时按量给老人粮食,再也不敢不给了。

对于这种出尔反尔的人,我们根本不相信她的话,一定要给他们一点教训,所以,大家不由分说,直接要把他们带走拘留。

老人和他老伴一看,我们要把他们儿子和儿媳铐走,真接给我们跪下了,哭着说,“我们不告了,我们不告了,把他们带走了,孙子孙女没法照顾。”

我和同事听了,只能把他们放开,又对他们进行严肃批评!可怜天下父母心呢!

在城郊法庭当庭长十多年,我们每年审理案件约有一二百件,工作忙碌而又充实,再小再琐碎的案件,我们都凭着良心,认真梳理案情,仔细斟酌案件,真诚负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

后来,在城郊乡政府的支持下,把年代已久的土坯房推翻盖了两层小楼,这大大的改善了我们法庭的环境。大家都开心极了。

1991年度,城郊乡法庭被评为“先进法庭”,王国栋同志赶往省法院参加了劳模表彰大会。我本人被评为三等功,奖励一级工资。

1993年,我被调到县法院执行厅当厅长3年,又到城关镇法庭当厅长3年,然后又回到城郊法庭,至2004年退休。

正如算命先生所说的那样,我生成直性子扒叉命,我一生奔波从戎近18年,又当法官近20年,但我认为我之所以大半辈子拼命的扒叉,不是为了我自己,从大的意义上讲,我也算是为了为祖国和祖国的人民。

从小的讲,是为了家庭、为爷爷奶奶,为父母,为妻儿,为了养家糊口。全家六口人,还有父母双亲,仅靠100多元的工资能不困难吗?作为我个人,我一不图吃,二不图穿,只为能过上更好的生活,生活得更加幸福。

扒叉命就扒叉命吧,如果生命能够重来,我还愿意继续这样扒叉。

作者简介

冯长坡,生于1942年12月,老家在河南省社旗县下洼乡坑黄村委薄地王。1960年参加工作,1961年入伍。1978年转业地方,1981年调入社旗县人民法院任庭长,2004年退休至今。鲐背在望,热爱生活,向往美好。虽至耄耋,牢记幸福生活来之不易,记录人生,以资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