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景区摔倒半年后去世,家属索赔77万遭法院驳回!引网友热议
发布时间:2025-09-14 17:12 浏览量:1
2024年3月24日,杭州西湖某景区内,一名七旬老人随家人游玩时,独自坐在游步道旁的石凳休息,突然后仰摔倒致颈椎骨折。送医后发现老人本就患有多脏器衰竭、心肌梗死等重症,半年治疗花费35万余元后不幸离世。家属认为景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77万元(后改为28万元),最终被法院驳回。
石凳属安全设施,无需额外警示
法院认定,石凳设置在游步道边缘,本质是防止游客跌入河道的防护设施,其高度(约40厘米)和位置符合园林设计规范,无需增设护栏或警示牌。
景区已尽合理保障义务
步道两侧有石护栏,事发后安保人员立即施救并协助送医,且事发区域非拥挤高危区,管理无疏漏。
家属未能证明直接因果关系
老人自身患有严重基础疾病,死亡与摔倒的关联性不足;家属留老人独坐也存在陪护疏忽。
家属质疑:石凳无靠背、地面不平,景区未对潜在风险进行提示。
公众讨论:公共场所的安全责任边界何在?高龄游客是否需强制家属陪同?
杭州市西湖区法院最终认定景区无过错,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01元由原告承担。
此案为公共场所安全管理敲响警钟——
景区需完善适老化设施(如增设靠背椅、防滑提示),但责任限于“合理限度”;
家属应强化陪护意识,高龄老人出游需全程看护;
司法明确“谁主张谁举证”,无法证明直接因果关系的索赔难获支持。
“景区不是养老院,自身疾病主因却索赔,有讹诈之嫌!”
“石凳设计确存隐患,但家属心大留老人独坐更该反思!”
一起悲剧,多重警示——公共场所安全需社会共治,而非单方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