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买单!台州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享受意外伤害保险!
发布时间:2025-09-24 15:16 浏览量: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部署,切实增强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台州市政府近日正式启动2025年度全市老年人意外伤害统筹保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全面保障。
01
保障对象
台州市户籍、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已享受浙江省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按就高原则享受,不重复投保)。
无需个人办理,实行“免清单”参保。
注
以意外发生当日是否满70周岁为准。
02
保险期间
2025年7月1日零时至2026年6月30日二十四时。
03
保险费用
每人每年29元,全部由政府统一出资保障。
04
保险内容
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浙江省范围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产生医疗费用支出、获得住院津贴以及慰问金的,中标保险公司依据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意外伤害是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如不小心滑倒,被别人撞倒,被电动车刮蹭,意外烧伤等。
注
故意行为使自己遭受伤害,如自杀、自残、打架、酗酒造成的伤害,均不属于意外伤害。因自身疾病导致的,也不属于意外伤害。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意外烧伤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意外身故最高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份;意外残疾、烧伤最高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份。
(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接受治疗所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进行赔偿。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为4000元/人/份。
(三)意外伤害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的(急诊不受医院等级限制,可在具有医疗资质的医院先行治疗,但须在三天内转至二级以上医院治疗),保险公司按约定的每日住院津贴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保险金。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为40元/天/人/份,最高赔偿限额为4000元/人/份。
(四)突发急性病身故(猝死)慰问金。该慰问金为1000元/人/份。
05
理赔流程
拨打95518报案
接收索赔单证
案件理算
索赔单证一览表
06
常见问题
Q1
出险之后由谁报案?报案电话是多少?我不会报案怎么办?
答
Q2
伤者如有鉴定伤残需求如何处理?
如伤者提出鉴定需求务必在第一时间联系承保保险公司,方可提供专业的伤情鉴定建议。
答
Q3
材料齐全交单后多久可以结案支付?
索赔单证齐全后,5千元(含)以下五个工作日、5千元以上十个工作日内将保险赔款支付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答
Q4
赔偿款可以支付给哪些人?
非身故案件支付给保单约定的被保险人本人,涉及身故案件支付法定收益人(死者父母、配偶、子女),需其中一人领取时,其他人员需提供受益人委托书。
答
Q5
所有70岁以上老人发生意外事故都能赔付吗?外地出险是否可以进行赔付?
所有台州市户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浙江省内意外险出险都可赔付。
答
Q6
常见不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情况?
疾病导致的死亡、伤残、住院不予以赔付;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造成伤害及死亡不予以赔付;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整容、整容手术,以及因任何原因进行的美容不予以赔付;康复费用、医疗器械、营养费、床位费、陪护费等不予以赔付;医保外用药等不予以赔付。
答
Q7
70岁年龄如何界定?年满70周岁老人是否需要去承保保险公司办理投保相关手续?
以被保险人出险时年龄是否满70周岁作为界定。年满70周岁老人无需去承保保险公司办理投保相关手续。
答
二审 | 木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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