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最新提示
发布时间:2025-10-16 20:54 浏览量:1
“苏州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上线以来
凭借“免下载、少跑腿、快办事”的优势
收获了不少粉丝朋友们的好评
访问量也攀升至月均35万人次
随着大家的认可越来越多
不少新用户私信咨询
“常用功能怎么快速上手?”
“关键步骤怕出错怎么办?”
为了方便大家更好的操作使用
苏州公积金就以下面的5项业务为例
一项项标记注意事项
一步步拆解操作流程
赶紧码住备用吧!
购买商品房(新房)提取
1.办理要件:
(3)本人名下的一类借记卡(账户状态为正常)
2.注意事项:
(1)购房提取的最高金额是购房票据日期当月的账户余额扣除规定留存金额,并且不超过房屋总价;
(2)在购房票据日期的两年内可以办理购房提取;
(3)每次购房行为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
特别提醒:
若需使用余额倍数法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时,可贷额度会受公积金账户余额影响,可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后再进行购房提取。
因无法和外地房屋交易部门实现数据联网共享,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外的房屋提取暂时不能在线办理。
外地户籍职工调离本市提取
1.办理要件:
本人名下的一类借记卡(账户状态为正常)
2.注意事项:
(1)职工户籍为苏州大市范围以外;
(2)单位已经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
(3)个人公积金账户须封存或已停缴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确实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继续工作并且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职工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社保账户已经处于暂停或终止状态。
退休提取
1.办理要件:
2.注意事项:
(1)单位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租房委托提取
1.办理要件:
2.注意事项:
(1)申请之日前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账户状态要求:申请办理租赁住房消费提取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3)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用于自住。
职工工作所在地是指:①苏州市区(包括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虎丘区)②张家港市③常熟市④太仓市⑤昆山市。
无自有住房是指:经系统查询,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房。
还贷委提协议签订
1.办理要件:
自动校验信息,无需提供材料
2.注意事项:
(1)线上申请还贷委提的可以是主贷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
(2)协议生效时间:在协议申请通过后的次月生效;
(3)协议生效后的每月18日、26日(节假日顺延)进行提取;
(4)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转账到指定的扣款银行卡上。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银行商贷账号:1.贷款银行出具的借款借据或计划表;2.通过贷款银行的APP线上查询;3.咨询贷款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