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合同后取消行程,老人能否按约定退款

发布时间:2025-10-22 00:04  浏览量:1

老人本想去泰国旅游,和旅行社签署了旅游合同,合同中清晰地约定了退款事宜。后由于考虑到出游的安全问题,老人便想取消行程,可退款时却遇到了阻碍,无奈之下老人只好诉诸法律解决。

数千元费用无法退还

年逾古稀的朱大爷是浙江省杭州市的一位独居老人。2024年12月,朱大爷与当地一家旅行社签下泰国旅游合同,并交纳了相应旅游费用,之后便满心欢喜地期待着旅游日期的到来。

2025年初,一位演员因被朋友骗到泰国差点无法回国的事件,引起了朱大爷的注意。出于安全考虑,他第一时间跟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说明理由,并要求终止旅游合同。

经过多次协商,旅行社最终只退还了部分机票费,关于数千元住宿费,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他们说住宿的费用已经预付给泰国那边的酒店了,所以费用一分钱也退不了。”朱大爷说。最终,朱大爷将旅行社起诉至法院。

判决:退回50%的旅游费用

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朱大爷与旅行社签订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朱大爷出于自身原因要求取消行程,旅行社已经同意。根据合同约定,朱大爷要求取消行程的时间属于在行程开始前10日至4日期间解除合同的情形,需要扣除的必要费用为旅游费用总额的50%。虽然旅行社抗辩住宿费用已经支付给了境外的酒店,但并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

最终,朱大爷退回50%的旅游费用。

律师:看清合同,留存证据

合同一定要逐字逐句看清楚,特别是关于“退费条款”“不可抗力处理”“违约责任”这些关键部分。

遇到“特价不退不换”这种明显不公平的条款,大胆质疑,要求修改。

对于案例中这种中途可能会存在主动退费的事宜,要跟旅行社业务员问清楚,必要时进行录音。 据《浙江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