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犬错位的判决:何时回归文明底线
发布时间:2025-11-16 12:17 浏览量:1
恶犬扑咬、人伤自保,反击致犬死伤反被判“防卫过当”,还要向狗主人赔偿——这样的判决,早已超出“荒诞”范畴,直教人对文明底线心生困惑。现实中此类谬判比比皆是,从沈阳小伙被恶犬咬伤后反击致其死亡,反需赔偿狗主人损失,到多地出现的受害者自卫却遭追责的案例,无不刺痛着公众的神经。
法律的核心是守护人的权益,可某些判决却硬生生将动物置于与人类对等的法律地位,把受害者的自保行为套上“防卫”枷锁。更离谱的是,受害者身心受创后,还要为伤人恶犬的“损失”买单,这哪里是维护正义,分明是纵容危险、颠倒人伦。
尤其令人无法接受的是,这些判决竟将犬只的财产价值凌驾于人的生命健康之上,从道德与意识层面而言,秉持这种价值观的人,根本不适合担任能决定他人命运的裁判职务。将动物财产看得比人更金贵,本质上是漠视生命、违背公序良俗的失职,甚至可说是对公平正义的公然践踏,与犯罪无异。
这般人犬不分的认知,究竟如何形成?或许是对“动物权益”的极端曲解,或许是机械套用条文的僵化思维,可当位高权重者手握裁判权,将这种错位逻辑变成判决结果时,带来的不仅是受害者的寒心,更是对公众朴素价值观的冲击。恶犬伤人本就是主人监管失职的后果,受害者的反击是本能也是权利,让其承担赔偿责任,无异于变相鼓励漠视他人安全的行为。
文明的底线,永远是“人优先于动物”。当人的生命健康权要为伤人恶犬的“权益”让步,当受害者要为自保付出额外代价,这样的状况早已背离文明共识,令人唏嘘又无奈。那些曾引发舆论哗然的判决,正是这种错位认知的集中体现,它们让“以人为本”的法治精神变得模糊,让公众对公平正义产生疑虑。
位高权重者当秉持常识与正义,摒弃这种错位意识形态,纠偏失衡的判决逻辑。是时候了,让法律回归“以人为本”的初心,还受害者公道,划清人犬边界,守住文明社会最基本的底线——毕竟,再昂贵的宠物,也不能凌驾于人的生命安全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