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姐姐”说事解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知识大学习(十一)
发布时间:2025-11-17 20:53 浏览量:1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
知识大学习(十一)
“春姐姐”说事解铃
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和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领我市婚调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妇联与市司法局共同组织开展长春市首届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暨“春姐姐”说事解铃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婚调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更好地服务妇女、服务家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从10月31日开始,市妇联将在“长春女性”公众平台推出15期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知识系列学习内容,助力大家提升知识素养与调解能力,为即将开展的市级婚调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提供专业支撑、能力储备和试题保障。欢迎大家参与学习!
PART 01
理论试题
1. 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
A. 强制开展调解
B. 不再调解
C. 要求基层政府介入调解
D. 等待当事人态度转变后再调解
2. 人民调解员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何种待遇?
A. 仅精神抚恤
B. 抚恤金、优待金等抚恤优待
C. 仅经济补偿
D. 无特殊待遇
3. 下列关于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终止时间,说法正确的是?
A. 子女年满16周岁
B. 子女年满18周岁,且能独立生活
C. 子女大学毕业
D. 子女结婚
4.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下列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必须平均分割
B. 优先按照男方意愿分割
C.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分割
D. 完全由法院随意判决
5.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该规定体现了继承人对遗产的何种权利?
A. 占有权
B. 使用权
C. 处分权
D. 收益权
答案:BBBCC
多项选择
1. 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民法典》规定需兼顾公平与特殊保护。下列选项中,属于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循的规则的有?
A. 协议优先,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议分割
B. 协议不成的,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C.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D. 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形,《民法典》对代位继承的主体、适用场景有明确规定。下列关于代位继承的表述,正确的有?
A.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B.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C.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D. 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3.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感情确已破裂”情形的有?
A.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B.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C.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D.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且经多次劝阻仍不改正
答案:ABCD ABCD ABCD
判断正误
1. 经人民调解达成的口头调解协议,因未形成书面文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可随意反悔。
答案:错误
解析:《人民调解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第31条明确“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要内容经当事人确认、调解员记录在案,当事人就应按约定履行,不得随意反悔。
2.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后,可立即领取离婚证。
答案:错误
解析:《民法典》第1077条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后,需给予30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场申请离婚证,未申请或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申请的,无法领取离婚证。
简答
《反家庭暴力法》中“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条件、可采取的措施及违反保护令的法律后果分别是什么?
答案:一、申请条件(《反家庭暴力法》第27条):当事人只需证明存在**“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即可申请,无需以提起离婚诉讼、向公安机关报案为前提;申请人可为受害人本人,也可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申请(受害人因家暴无法自行申请时)。
二、可采取的措施(《反家庭暴力法》第29条):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作出多项措施,核心包括:1.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2.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3. 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4. 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如禁止被申请人接近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学校等)。
三、违反保护令的法律后果(《反家庭暴力法》第34条):1. 尚不构成犯罪的,法院给予训诫,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2. 构成犯罪的(如违反保护令继续实施家暴致伤、跟踪恐吓情节严重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
PART 2
调解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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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纠纷解析--继承纠纷
1.继承纠纷是因为遗产分割产生争议所致。
2.主要特点
(1)纠纷多发生在与被继承人有着血亲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涉及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亲情纠葛。
(2)纠纷牵扯人员较多,利益关系交互,受当地风俗习惯影响较大。
(3)纠纷调解专业性强,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开展,具有很强的释法性。
3.调解要点
(1)此类纠纷调解要把握好四个要点,即男女享有平等继承权,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养老育幼、保护弱者,充分发挥遗产效用。
(2)此类纠纷因利益诉求分歧大,易产生冲突,调解多采用背靠背调解法。
(3)此类纠纷调解往往要多次反复上门,调解员要有较好的耐心和热心,用语既要有分量又要有分寸,当轻则轻,当重则重。要认真聆听当事人的倾诉并适时引导,让当事人放弃重复的叙述和不必要的争吵,按照调解员的思路参与调解活动。
(4)保持客观中立。要不偏不倚,从语言、行为各方面都要注意不能有所偏向。
(5)要坚持依法调解,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该坚持的原则要坚持,能让步的尽量说服当事人适当让步。当双方做出让步、出现达成合意的机会,要当机立断,顺势引导,防止出现变数。
案例示范--领养女儿继承纠纷案
【案例概述】
陆家兄弟五个,陆甲是老大,五弟陆戊自幼患重度癫痫病,没有成家无子女,陆家五兄弟还有一个姐姐陆一,是幼时被陆甲父母领养的,一直在陆家生活,成年后已出嫁。多年来,陆一和陆甲夫妇及三个兄弟一直照顾陆戊。陆戊因意外溺水身亡,留下一处房产以及社会养老保险金等资产共计 6 万余元。由于父母已经过世,兄弟四人便协商继承陆戊遗产但未通知陆一。陆一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自己也有继承的权利。遂向地方妇联提出调解诉求,婚调委受理申请,经调解最终达成协议,陆一与其他兄弟一样分得了相应的遗产。
【调解步骤】
首先是全面了解纠纷情况,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是什么关系、有无遗嘱、有哪些遗产需要分配继承等;其次是厘清争议的焦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父母的养女能否作为继承人分配养兄弟姐妹的遗产;三是针对各方性格特点,分头开展引导劝解,情理法相结合引导各方达成协议。
第一步,全面了解纠纷情况。首先要详细询问每位纠纷当事人,全面了解掌握纠纷的整体情况和具体细节,认真研究分析产生纠纷的成因,此事件中涉及人员较多,且年岁较大,调解员遂从了解目前情况入手,耐心地逐一询问纠纷当事人,全面了解此次纠纷的由来。
解析:因为当事人年岁较大,事件的来龙去脉等信息全靠调解员在与当事人交流过程中了解和收集,在交流中尤其要注意给予关注、积极倾听,适时回应复述、询问引导。
第二步,厘清争议焦点。经了解、梳理,争议点主要是陆一是否可以继承这一问题。陆一认为自己作为陆戊的姐姐,和他们兄弟四人一样,应继承并平均分配陆戊的遗产。但是,陆甲、陆乙、陆丙、陆丁坚决反对,四人认为陆一是养女且已经出嫁,没有权利继承和分配兄弟的遗产。双方互不相让,争吵不休,纠纷由此产生。
解析:厘清争议焦点是有效调解的基础。调解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梳理、归纳,从而聚焦争议焦点,并从情法理的角度入手,制定调解方案。
第三步,针对性格特点,分头开展引导劝解。调解员一方面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说理,陆一是父母收养的孩子,对已故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对陆戊也尽心照顾过,应当分得陆戊一定的遗产。另一方面,强调兄弟和睦是父母所盼所期,妥善解决继承纠纷更是对父母最大孝敬。针对四兄弟的性格特点,由易至难逐一分头进行引导劝解,特别是在做态度最为强硬的陆丁的思想工作时,先讲情再讲法然后说理,最终引导陆丁念在姐弟多年的情份上做出让步,有效缩小了争议。
解析:要注意观察把握当事人的心理脉络和心理底线,适时调整调解策略。劝解时,调解员采取逐个击破的策略,分头开展攻心。在做四兄弟工作时,尽量利用他们对陆一都认可的一些优点和行为进行扩大化重点分析,讲述陆一对陆家所作的贡献,对兄弟几人的关爱与付出,唤起亲情。
第四步,达成共识,促成和解。待当事人情绪和心态稳定后,调解员组织姐弟面对面进行协商,从亲情入手,引导劝说兄弟四人不能因为陆戊的遗产使原本和睦的姐弟之情产生裂痕,让当事人放弃重复的叙述和不必要的争吵,希望各方都退让一步,为对方多考虑,这样九泉之下的父母和弟弟也能得到安息。在调解员的劝导下,姐弟五人商量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平时照顾陆戊最多的陆甲夫妇分得陆戊遗产 1.5 万元,其余由其他姐弟 4 人平均分配。这起因遗产分配引发的矛盾纠纷,最终在和谐友好的氛围中,圆满妥善化解。
解析:继承类纠纷调解时,要始终坚持依法调解,调解用语既要有分量又要有分寸,冷静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该坚持的原则一定要坚持,能让步的尽量说服当事人适当让步,同时,要注意适时引导,理性地参与到调解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