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办理清退门诊预交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1 13:06  浏览量:2

关于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即日起办理清退门诊预交金工作的通知

各位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减轻患者预付资金压力,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现将门诊预交金清退的相关办理流程公示如下:

一、清退对象

在我院缴纳过门诊预交金且尚未用完的患者。

二、清退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逾期未办理视为自愿放弃退费权利,医院不再承担退费责任。

工作日8:30-17:30

三、清退地点

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门诊楼一楼收费处——退费窗口

四、清退携带内容

(一)患者本人就诊卡、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患者本人有效银行卡。如需代办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代办人本人有效银行卡。(因授权不明或材料瑕疵引发的纠纷,医院不承担责任)。

(二)所携带内容需复印在一张上,并备注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有问题及时清退。

五、清退方式

(一)线上清退

患者提交清退相关资料后,经退费窗口核实后,进行线上退费。我院通过银行转账方式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退业务。

(二)线下清退

有特殊情况退费窗口根据清退预交金患者自身情况做相关线下退费。

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全力持续改进服务,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