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机关事业单位“老人”养老金制度改革中制度设计中的三个缺
发布时间:2025-09-06 18:30 浏览量:1
一个现象让很多人议论纷纷——改革之前退休的机关部门人员,他们的养老金和后面退休的人差别很大,几十年的付出换来的生活水平竟然天壤之别,这就让人很难接受。
在机关单位退休的“老人”,一直沿用以前的发放办法。这种待遇标准,是针对没缴过养老保险的人定的,属于特殊的一套制度。“老办法”本身,是帮助新旧政策平稳过渡的桥梁,最早在2014年9月底以前退休的,全都归到这一类中。
退休后,这部分人的待遇本应保障。可实际情况变化太快,致使老办法和新办法的差距变得越来越大。新制度重视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多出的部分逐年增加,“老人”变成了新的群体中待遇最低的,哪怕他们曾经勤勤恳恳,现在也很难赶上后来的晚退人员。
养老金制度并轨后,十年内有一个“中人”过渡。这个“中人”群体,原本工作在改革之前,但退休在改革之后,新规给他们设了十年缓冲,待遇上有保底,也有限高。起初超出部分只给10%,之后每年递增,到十年期末可以发全部高出部分。这在保障他们基本生活时,也确保了逐步衔接,不突然拉开差距。
“老人”只有待遇不减,并参加后面调整,这是文件里明确的。可实际操作时,经常不是这样。退休时领的是“老办法”,但后续调整却与新办法同步,完全打破了原宗旨。政策规定的“老人老办法”,只剩下领取额度没变,其余都被新规分割,变成一半老,一半新。
老人本来应该随着工资涨幅调整养老金。新政策下,凭工资增长,退休人的待遇提高得很快,相比改革前的工资基数,新办法优势巨大。可老人们的退休待遇,却还是死扣在几年前的水平,差距越拉越大。全国不少地方,老人和晚退的“中人”每月能相差三千到五千,有时候还要高。
政策里讲“老人、中人、新人”,三者待遇计算办法清楚。“老人”按原标准,参加调整;“中人”比较新旧办法,保低限高,有职业年金和缓冲期;“新人”全部按新办法。看似分工明确,但实行起来,老人几乎没有后续增长空间,实际生活远不如后来者。
制度考虑之下,“中人”和“新人”生活水平有保障,老人则没被平衡。“中人”低于老办法就按老办法发,高出部分逐年递增。老人低于新办法的,却没补差措施,变相落在最低层,这样的设计存在失衡。
过渡期安排保证了“中人”不吃亏,给了他们双轨比较和职业年金支持。但对老人却没有设置生活水平不降低的界限。后来的退休人员,工资节节高涨,缴费基数不断上升,养老金水涨船高。老人们原本的待遇跟不上节奏,被历史基数定格了。
文件上写着要平稳衔接,就是指新老退休人员要公平对待,不能望而却步。现在却成了老人生活越拉越远,效率有了,公平却缺失,这让机关部门不少退休老同志内心很不是滋味。
对改革前退休的老同志应有特别关怀和保护。他们是制度切换的桥梁,也是机关发展的见证者。十几年前的工资水平,已难以应付现在消费和生活压力。一些地方老人生活拮据,养老待遇远低于后面退休人员,巨大的落差令人心生感慨,不说辛酸,他们的付出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回头看养老金制度,没有实现对老人群体的公平。这是拉开退休待遇差距的根源。文件制定要把平稳衔接落到实处,让老同志安心养老,不能让他们感到自己被忽略了。
养老保障政策,需要时刻考虑那些在国家建设路上付出多年的人。如果设计缺失,老人生活难以为继,整个改革也就失去了温度。退休本来是应该安享晚年的阶段,却让不少老人陷入窘迫,这样的结果值得深思。
假如相关部门能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实实在在关注改革前退休人群,让他们得到合理的待遇调整,才不会辜负他们多年的辛勤。政策落到实处,“老人”群体不再被边缘化,社会才更和谐稳定。付出多年,他们理应享有温暖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