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即问即答丨父母都在60周岁以上,纳税人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只能填报一个人吗?

发布时间:2025-09-10 10:47  浏览量:2

12366即问即答

01

纳税人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父母都在60周岁以上,只能填报一个人吗?

可以填报父母两人的信息,但扣除额度不会叠加。

02

纳税人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中间有叠加租赁月份的情况,应如何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述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WBE端修改该笔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端进行修改。

03

自然人股权转让,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需要提供什么时间段的?

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月末的资产负债表(需公司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04

纳税人的业务符合简事快办的项目,但纳税人本人去不了,是否可以代办?代办的人员是否可以按照简事快办无需提前约号办理业务?

除了“”清单中序号17必须本人办理,其他业务均可代办,需要代办的可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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