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9 01:39  浏览量:1

根据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自2025年9月29日起,增加平安银行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参与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摩根士丹利稳丰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22786/C类022787)

2.摩根士丹利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基金代码:020244)

二、业务办理

自2025年9月2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平安银行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赎回、基金转换及其他相关业务。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

1)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请见上述各基金相关业务公告,平安银行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平安银行的规定为准。

2)投资者可与平安银行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若扣款日非基金交易日,则顺延到下一交易日。

2. 具体业务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银行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其相关业务规则为准。本公司可能因故暂停上述各基金的申购业务,基金定投业务也可能同时暂停,届时具体开放时间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四、基金转换业务

转换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相关业务公告。

五、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5年9月29日起,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申购、定投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各基金享有的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平安银行的活动公告为准。基金原申购费率如适用固定费用的,则仍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六、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赎回、转换业务,且仅限于场外前端申购模式。

2、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平安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次活动的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平安银行的有关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所有。

七、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https://bank.pingan.com

2.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网址:www.morganstanley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

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及本公司网站(https://www.morganstanleyfunds.com.cn)发布了《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事项。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15:00 止(纸质投票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电话投票以基金管理人电话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表决票的提交

1)纸质表决票的提交:可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方式送达至如下地点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嘉里建设广场2座19层

联系人:黄欣颖

联系电话:0755-88318773/13242978538

邮政编码:51804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888-668

2)非纸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非纸质形式的表决票按本公告的规定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对上述议案的说明及《基金合同》的详细修订内容请参见《关于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方案说明书》(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2日,当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供纸质投票、电话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

(一)纸质投票

1、本次会议表决票参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morganstanleyfunds.com.cn)下载并打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格境外机构持有人自行投票的,如有公章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无公章的,可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持有人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持有人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电话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8), 基金管理人以提问的方式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无误后,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电话中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基金管理人也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8)主动与在基金管理人处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并以提问的方式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无误后,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电话中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基金管理人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的提问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及预留手机号等。

2、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起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15:00止,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电话系统记录为准。

3、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上述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三)其他投票方式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方式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授权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并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遵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只可通过纸面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期间,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授权方式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新增或调整后的授权方式的计票以届时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morganstanleyfunds.com.cn)下载并打印,或按附件三格式自制。

1、纸面方式授权

1)个人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持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在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没有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按照代理人意志行使表决权;

3)基金份额以非纸面方式进行授权的,为无效授权;

4)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5)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有效表决票为准。

3、对基金管理人的纸面授权文件的送达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授权的,可通过邮寄、专人送达授权文件或在基金管理人柜台办理授权事宜。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将其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和所需的相关文件送交基金管理人办公地点。

4、对基金管理人的授权截止时间

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5: 00。将纸面授权委托书寄送或专人送达给基金管理人的指定地址的,授权时间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

5、以上各项及本公告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件,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6、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前述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以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次持有人大会会议通讯表决票的下述寄达地点,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如下: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嘉里建设广场2座19层

联系人:黄欣颖

联系电话:0755-88318773/13242978538

邮政编码:51804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7、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8咨询。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且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质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 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 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 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给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的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2)电话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能够核实身份且有明确表决意见的,为有效表决,有效表决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能够核实身份但未发表表决意见、表决意见矛盾或不明的,视为投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若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人员无法核实其身份的,为无效表决;无效表决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多次参与投票或同时进行纸质投票和电话投票的,若各表决票之表决意见相同时,则视为同一表决票;表决之意思相异时,按如下原则处理:

(1)基金管理人收到有效表决意见的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有效表决意见为准,先送达的表决意见视为被撤回;

(2)基金管理人收到有效表决意见的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并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给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的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电话投票时间以基金管理人电话系统记录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则本次通讯开会视为有效;

2、本次议案审议事项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嘉里建设广场2座17层

客服电话:400-8888-668

电子邮箱:msim-service@morganstanley.com.cn

2、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联系人:卢润川

联系方式:0755-83024185

4、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纸质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话费)咨询。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方案说明书》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 (中国) 有限公司

2025年 9 月 29 日

附件一:

关于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了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召开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改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终止条款、调整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并更新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具体修改说明见附件四《关于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方案说明书》。

为实施本次修改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等事项的相关事宜,并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关于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文件进行修订和补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托管协议也将进行必要的修改或更新。

修订后的《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具体生效日期将在决议生效公告中列示。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2025 年 9 月 29 日

附件二:

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就《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 (中国) 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所述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本人(或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划“√”):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年 月 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若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等:

委托人基金账号:

代理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等: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等”,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时所使用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2、“基金账号”指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码。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分别行使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有份额。

3、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在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没有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按照代理人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有效表决票为准。

5、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打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关于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方案说明书

一、 重要提示

1、为了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召开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改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终止条款,调整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并更新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

2、本次修改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不代表对本次修改基金合同后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基金合同调整方案要点

1.修改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终止条款

2.调整摩根士丹利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

3.更新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